自202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将实施新的第214-VIII号税法典,该法典将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2%提高至16%。只有已注册的纳税人在持有注明增值税金额及双方正确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才有权抵扣增值税。在提交增值税申报表(300.00表)之前,必须在电子发票信息系统(ЭСФ)中标注确认增值税可抵扣的标记,这一点至关重要,否则增值税金额将无法计入申报表的抵扣部分。
2026年增值税关键参数
| 参数 | 2026年数值 | 法律依据 |
|---|---|---|
| 增值税基本税率 | 16% | 第214-VIII号税法典 |
| 月度计算指标(МРП) | 4325坚戈 | 共和国预算法 |
| 强制登记门槛 | 10000月度计算指标(43,250,000坚戈) | 第214-VIII号税法典 |
| 增值税抵扣现金结算限额 | 1000月度计算指标(4,325,000坚戈) | 第482条 |
⚠️ 注意:新税法典的条款编号已全部更改。旧条款(第369、422、568条)的引用已失效。所有抵扣规则现由从第480条起的更新条款体系统一规定。
增值税抵扣的条件(第480条)
根据新税法典第480条,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已注册的纳税人才有权将增值税计入抵扣:
- 商品、工程或服务已用于(或计划用于)应税营业额
- 持有注明增值税金额及双方正确身份信息(商业识别号/个人识别号)的证明文件
- 向自然人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已按第260条确认为差旅补偿并计入扣除项
唯一性原则(第480条第9款):如果抵扣存在多个依据(例如同时持有电子机票和收银小票),则仅可按最早的依据进行一次抵扣。这一点对于防止“重复抵扣”及后续罚款至关重要。
增值税抵扣的依据文件
| 情形 | 依据文件 |
|---|---|
| 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购买商品、工程、服务 | 电子发票(ЭСФ)或纸质发票 |
| 乘车(公交车、火车) | 车票/电子乘车凭证 |
| 航空运输 | 确认乘坐事实的文件 |
| 期刊/媒体 | 根据第493条第6款开具的发票 |
| 商品进口 | 海关申报单或进口申报表 |
| 非居民服务 | 电子发票+增值税缴纳预算证明文件 |
| 国家物资储备的调拨 | 授权机构开具的发票 |
| 登记(商品结余) | 根据第205条第4款的税务登记册 |
电子发票信息系统中的强制标记
纳税人新增了一项严格义务。必须在电子发票信息系统(ЭСФ)中标注确认增值税可抵扣的特殊标记。
该操作必须在提交计入该金额的增值税申报表(300.00表)之前完成。若系统中缺少此项主动标记,增值税金额将无法计入申报表的抵扣部分,从而实际上剥夺公司在当期抵扣的权利。
禁止抵扣增值税的情形(第482条)
第482条列明了禁止抵扣增值税的详尽情形清单:
- 发票缺陷:双方商业识别号/个人识别号、日期、单据编号、商品/服务名称或应税营业额金额存在错误或缺失
- 开票错误:发票无电子签名,或在法律(第492条)要求必须采用电子格式的情况下以纸质形式开具
- 现金结算:若交易金额(含增值税)超过1000月度计算指标(4,325,000坚戈),无论该交易分几次支付,其增值税均不予抵扣
- 特定资金来源:使用清算基金专项存款账户资金(第301条)购置,或使用自治教育机构的专项预算拨款(第15条)购置
- 中介服务:受托人(就委托人商品而言)及货运代理人(就为客户购买的承运人服务而言)不得进行抵扣
- 非应税营业额:须按照第487条和第489条实行分别核算
抵扣法进口:300.04附件
对于特定类别商品(设备、机械、牲畜),仍保留按抵扣法缴纳增值税的机制(第427–428条)。相关业务反映在300.04附件中。
适用抵扣法的商品类别(I–X):
- 设备
- 农业机械
- 货运车辆
- 飞机和直升机
- 机车和车厢
- 船舶
- 备件
- 农药
- 种畜及人工授精设备
- 活牛
数据转入300.00表的操作说明:
- 应税进口金额(300.04.001 A行)→转入300.00.029 A行
- 增值税金额(300.04.001 B行)→同时转入300.00.011行和300.00.029 B行
2026年会计系统设置实用建议
- 更新参考数据: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所有登记册中设置16%税率
- 限额控制:设置提示或拦截,防止单笔交易现金支付超过4,325,000坚戈
- 与电子发票信息系统对接:在生成报表前,核实“抵扣确认标记”自动化标注功能
- 分别核算(住宅建设):若公司从事住宅建筑建设(混合营业额),根据第482条,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须在单独的税务登记册中核算,直至项目验收投入使用为止
- 单据参考目录:新增依据文件类型(车票、结余税务登记册),以正确生成抵扣
会计人员关键结论
过渡到2026年新税收模式要求会计人员采取以下三项主要行动:
- 转向16%税率:自2026年起,所有核算及合同均须采用新税率
- 数字化纪律:在电子发票信息系统中标注标记,成为与开具发票本身同等重要的环节
- 学习新体系结构:须熟悉新条款——第480条(抵扣)、第482条(拒绝抵扣)、第427–428条(进口)
重要说明:截至目前,法规数据库中尚缺少以下内容,需随后续配套法规的出台予以明确:增值税超额部分从预算返还的具体期限、2026年违规行为在行政违法法典中的处罚金额,以及适用零税率商品的完整清单。
常见问题
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新的第214-VIII号税法典,增值税基本税率从12%提高至16%。
谁有权在2026年抵扣增值税?
只有已注册的纳税人在持有注明增值税金额及双方正确身份信息(商业识别号/个人识别号)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才有权抵扣增值税。
如果我未在电子发票信息系统中标注确认增值税可抵扣的标记会怎样?
若未在电子发票信息系统中标注该标记,增值税金额将无法计入增值税申报表(300.00表)的抵扣部分,从而实际上剥夺公司在当期抵扣的权利。
增值税抵扣设定的现金结算限额是多少?
若交易金额(含增值税)超过1000月度计算指标(4,325,000坚戈),无论该交易分几次支付,其增值税均不予抵扣。
哪些类别的商品可以按抵扣法进口?
可按抵扣法进口的商品包括:设备、农业机械、货运车辆、飞机和直升机、机车和车厢、船舶、备件、农药、种畜及人工授精设备、活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