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家公司的通知报告生成正确,而另一家公司不正确,很可能是因为第二家公司在办理文件时还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后来才成为增值税纳税人(或者相反——会计政策中的状态发生了变化,但文件没有按新条件更新)。
需要做什么:
1. 检查报告未生成的组织的会计政策。请注意该公司从何时起成为增值税纳税人——会计政策应反映这一变化。
2. 如果该组织最近成为增值税纳税人,则需要从2026年初开始重新过账所有ЭСФ(电子发票)。只要文件仍以旧状态过账,通知报告就无法正确生成。
3. 重新过账ЭСФ后,请检查通知报告是否以所需形式出现。
常见问题
为什么不能不重新过账ЭСФ就直接修改会计政策?
因为ЭСФ文件本身已经以之前的增值税数据过账了。"追溯"修改会计政策不会自动重新计算已经过账的文件——需要手动重新过账,系统才能正确考虑新的增值税纳税人状态。
需要从哪个期间开始重新过账文件?
从2026年初开始——也就是该组织新的增值税纳税人状态实际生效的期间。
如果重新过账后报告仍未出现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应再次核对会计政策的设置,特别是增值税生效日期,并确认指定期间内的所有ЭСФ确实都已重新过账,而不是只有其中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