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前需要检查的内容
在更改设置之前,建议:
确定转为普遍适用制度的日期;
确定增值税登记注册的日期;
检查已经编制并提交报表的期间;
对信息库进行备份;
检查是否存在未反映或未过账的凭证。
重要:在1С中更改设置的日期应与组织实际开始适用新税收制度的日期相符。
如何变更税收制度
要在1С:哈萨克斯坦会计中变更制度,需要打开组织设置。
请进入:
主页 → 组织
打开所需组织的卡片,并进入会计政策设置。
在设置中,需要创建一条新的会计政策记录,其日期与开始适用普遍适用制度的日期相符。

如果之前生效的会计政策记录已经反映过业务,则不建议对其进行修改。而应创建一条具有新生效起始日期的新记录。
这样:
在转换日期之前,凭证将按照原先的设置进行反映;
自转换日期起,将适用普遍适用制度的设置。
如何启用增值税核算
如果组织在转为ОУР的同时成为增值税纳税人,则需要在增值税核算设置中设置相应的标识。
在组织卡片中检查与增值税核算相关的参数,并注明增值税登记注册的日期。

此外,还需要根据组织的文件填写增值税登记信息。
重要:不应将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设置为早于实际登记注册日期的日期。
转换后设置的检查
更改会计政策后,需要检查程序如何按新设置反映业务。
为此,建议创建测试凭证:
商品或服务的入库;
商品或服务的销售;
收款;
如果适用ЭСФ,则开具ЭСФ的销售。
在过账凭证时,需要确认增值税的计算和反映是否正确。
此外,还应检查相应登记簿和分录的生成情况。
对转换日期之前的凭证如何处理
属于转为ОУР之前期间的凭证,如无必要不应重新过账。
对于这些凭证,应保留相应日期上生效的设置。
自转换日期起的凭证,应按照新的税收参数生成。
如果更改会计政策后,之前已过账的凭证开始生成不正确,则需要检查会计政策记录的生效日期和组织的设置。
增值税核算的检查
启用增值税核算后,建议额外检查:
所用物料中的增值税税率;
凭证中的价格设置;
增值税的分离方式;
入库和销售凭证;
发票的登记;
ЭСФ的数据;
增值税核算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
税务报表的生成。
应特别注意在转换日期之前开始但在其之后才完成的业务。例如,这可能是预付款、商品入库或销售,其结算发生在不同期间。
更改设置后的检查
转换后,建议生成控制报表,并将其与会计和税务核算数据进行比对。
具体而言,可以检查:
科目余额表;
增值税核算科目的发生额;
销售和入库数据;
增值税登记簿;
税务报表。
如果在工作库中进行核算,则在批量过账凭证之前,建议先在测试数据上检查若干业务。
常见错误
修改了旧的会计政策而不是创建新的:在这种情况下,设置可能不仅应用于新业务,还应用于之前已反映的业务。
解决方法:创建一条具有新制度开始适用日期的新会计政策记录。
指定了错误的转换日期:因此凭证可能按错误的税收制度进行计算。
解决方法:检查实际转换日期和1С中新设置的生效起始日期。
在登记日期之前启用了增值税:结果,增值税可能在组织尚未成为增值税纳税人期间的凭证中开始计算。
解决方法:检查增值税核算的开始适用日期。
转换后增值税未计算: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检查组织作为增值税纳税人的身份、会计政策的生效起始日期、增值税设置和税率。
之前创建的凭证开始以不同方式计算:
需要检查是否修改了现有的会计政策记录,而不是创建一条带日期的新记录。
在1С:哈萨克斯坦会计中转为普遍适用制度,必须通过带日期的会计政策变更来执行,而不是简单地切换当前设置。
在同时进行增值税登记时,需要单独检查增值税设置及其开始适用的日期。
正确的顺序:
这样的顺序可以在转换之前保持业务核算的准确性,并避免新设置扩散到过去的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