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在发送增值税抵扣通知时出现"周转额超过单据金额"的错误,是由于入库单据、发票(СФ)和电子发票(ЭСФ)之间的金额存在差异。在创建 СФ 和 ЭСФ 时,程序会自动重新计算金额,由于四舍五入,可能会在"戈比"层面出现微小差异。由于 ИС ЭСФ 门户上没有这些戈比,系统便发现金额不一致并报错。解决办法是核对这三个单据中的金额,并使其统一为同一数值。
为什么会出现差异
增值税抵扣通知会将您单据的数据与在 ИС ЭСФ 门户上开具的 ЭСФ 数据进行比对。通知中的周转额(应税基数)和增值税额,应当与发票及入库单据中实际反映的金额相符。只要三处中有一处金额不同——哪怕只差几戈比——检查机制就会认定数据不一致,从而不予通过该通知。
产生差异最常见的机制:
- 程序按行计算金额(数量 × 单价)并单独提取增值税,而在不同单据中四舍五入的方式可能不同;
- 在将数据从入库单转入 СФ 再转入 ЭСФ 时,"戈比"的四舍五入会累积或丢失;
- ИС ЭСФ 门户上显示的是已经四舍五入的数值,而原始单据中没有该数值,因此金额在视觉上无法对上。
首先需要检查什么
核对三个相关单据中的金额:
- 入库单据——不含增值税的金额(周转额)和增值税额;
- 发票(СФ)——基于入库单形成的同样指标;
- 电子发票(ЭСФ)——发送到 ИС ЭСФ 门户的数据。
不仅要比较单据的总金额,还要分别比较周转额(应税基数)和增值税额,条件允许时——逐行比较。正是逐行比较最常能显示出戈比在哪里"跑偏"了。
逐步纠正流程
- 打开入库单据,记录周转额和增值税额。
- 打开与之关联的发票,比较相同的金额。注意那些数量与单价得出小数结果的行——那里更容易出现四舍五入。
- 打开 ЭСФ(或其在 ИС ЭСФ 门户上的数据),将周转额和增值税额与前两个单据核对。
- 找出金额与其余单据不同的单据,并将其调整一致,使三处出现相同的金额。
- 重新过账已修正的单据,使更改在核算中固定下来。
- 重新发送增值税抵扣通知——错误应当消失。
在 1С:会计(哈萨克斯坦版)中需要注意什么
- 检查单据中增值税计算方式的设置(外加还是内含)——不同方式下,总金额可能相差几戈比。
- 如果 СФ 和 ЭСФ 不是严格基于入库单创建,而是手动录入或编辑的,则出现差异的概率更高——对这类单据要格外仔细核对。
- 在对入库单中的金额进行任何修改后,重新形成(或更新)关联的 СФ 和 ЭСФ,使新金额"传达"到发送至门户的单据中。
- 确认您核对的是最新版本的 ЭСФ:如果门户上的发票已按原有金额开具,可能需要按照 ИС ЭСФ 的工作流程对其进行更正或撤回。
典型错误
- 只核对单据总额。总金额可能相符,但周转额和增值税分开来看却不符。请分别比较各项指标。
- 只修改一个单据而不更新其余单据。修改了入库单中的金额后,却忘记重新形成 СФ 和 ЭСФ——差异依然存在。
- 忽视"戈比"。即使只相差几秦(тиын),也会导致检查错误,因此需要将金额调整到完全一致。
- 在单据重新过账之前发送通知。如果修正后的单据未重新过账,通知中会带入旧金额。
需要检查的内容
- 三个单据(入库单、СФ、ЭСФ)中的周转额是否一致。
- 这同样三个单据中的增值税额是否一致。
- 是否因单价和数量的四舍五入而存在逐行差异。
- 更正后单据是否已重新过账。
- ИС ЭСФ 门户上的 ЭСФ 数据是否与核算中的数据相符。
当三个单据中都出现相同的周转额和增值税额后,增值税抵扣通知即可无误发送。如果找不到差异,请回到逐行比较——根源几乎总是在于某一行的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