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哈萨克斯坦贸易管理》3.4.5.21 版本(3.4 版)中验证。
交易对方发来了包装物对账单:对方账面显示您尚有 120 个托盘未归还,而您确信几乎已全部退还。仅凭口头争论毫无意义——需要一份能够显示在特定日期已接收多少包装物、已退还多少以及还剩多少的文件。为此,应打开《已接收可退回包装物明细表》。该报表汇总每个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可退回包装物流转情况,并显示由您负责的余额。下面介绍如何使用该报表,在五分钟内解决争议。
1. 用途
该报表按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合同、仓库和包装物品项显示您接收的他人所有的可退回包装物(托盘、箱子、啤酒桶、瓶罐、钢瓶等)的余额和发生额。这是一种对账工具:随商品一同收到多少包装物、已向供应商退还多少,以及截至指定日期还欠多少包装物。
2. 在哪里查找
- “仓库与配送”模块(在部分配置中为“采购”)→ 报表组“仓库报表” / “包装物” → 《已接收可退回包装物明细表》。
- 通过“所有功能” → 报表 → 已接收可退回包装物明细表。
- 快捷方式:选择“服务” → “转到导航链接”,然后粘贴:
e1cib/list/Отчет.ВедомостьПоПринятойВозвратнойТаре
如果面板中没有该选项,请通过相应模块的“导航设置”启用,或通过导航链接打开。菜单中没有该选项并不意味着报表不存在:它可能因权限或界面设置而被隐藏。
2а. 如何查看自己的版本
“帮助” → “关于程序”(或右上角带“i”图标的按钮)。打开的窗口中会显示平台版本(例如 8.3.24)和配置版本。本说明适用于《哈萨克斯坦贸易管理》3.4 版,版本号 3.4.5.21。如果您的版本较旧,列和分组的组成可能略有不同。
3. 如何填写(设置报表)
该报表无需过账,也不会创建单据——您只需设置筛选参数,点击“生成”并查看结果。表单顶部的关键字段如下:
| 字段 | 用途 | 出错时会怎样 |
|---|---|---|
| 期间(从……至……) — 必填 | 设置发生额区间和期末余额日期 | “至”日期为空 → 将采用当前日期,因此余额将无法与交易对方在所需日期的对账单一致 |
| 组织 — 如有多个组织则必填 | 将数据限定为您的法人实体 | 不筛选会把不同组织的包装物混在一起,导致余额虚高 |
| 交易对方(包装物供应商) | 按包装物所有者筛选,即您应将包装物退还给谁 | 留空 → 显示所有交易对方的报表;与单个供应商对账时必须指定该供应商 |
| 合作伙伴 | 适用于将合作伙伴与作为交易对方的法人实体分开核算的情况 | 合作伙伴/交易对方不一致会产生“重复”行 |
| 合同 | 包装物退还条件通常按合同核算 | 不筛选时,不同合同的余额将合并为一个金额 |
| 仓库 | 已接收包装物实际存放的地点 | 当包装物由多个仓库接收时非常有用 |
| 品项 / 包装物类型 | 按具体包装物筛选(EUR 托盘、50 升啤酒桶等) | 不筛选时将显示完整列表——这适合全面对账 |
此外,还可通过“设置” → “更多” → “更改方案”使用以下选项:
- 行分组 — 交易对方 → 合同 → 品项(标准对账方式)。
- 指标 — “期初余额”、“收到”、“退还”、“期末余额”(按数量和押金价值金额显示)。
- 筛选和排序 — 例如,隐藏余额为零的行(在筛选条件
期末余额 ≠ 0中勾选)。
操作顺序:设置期间 → 选择组织 → 对账时添加交易对方 → 点击“生成”。可使用“保存报表方案”按钮保存设置,以免每月重新配置。
4. 含数字的详细示例
条件。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阿斯塔纳物流”(增值税纳税人)于 2026 年 6 月向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里海包装”采购饮用水。饮用水使用可退回托盘送达,押金价格为8 000 ₸/个(不含增值税——只要包装物按期退还,包装物押金不征收增值税)。
6 月份的流转情况:
- 截至 01.06.2026 的未结包装物余额 — 40 个托盘 × 8 000 = 320 000 ₸;
- 随商品收到 — 100 个托盘 × 8 000 = 800 000 ₸;
- 退还供应商 — 110 个托盘 × 8 000 = 880 000 ₸;
- 截至 30.06.2026 的余额 — 30 个托盘 × 8 000 = 240 000 ₸。
报表将生成如下行:
| 交易对方 | 包装物 | 期初余额 | 收到 | 退还 | 期末余额 |
|---|---|---|---|---|---|
|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里海包装” | EUR 托盘 | 40 / 320 000 ₸ | 100 / 800 000 ₸ | 110 / 880 000 ₸ | 30 / 240 000 ₸ |
交易对方的对账单显示余额为 32 个托盘。打开该行的明细(双击“退还”数量),即可看到退还单据列表,并发现 28.06 退还的 2 个托盘在供应商处仍处于“运输途中”。争议由此解决:您已实际退还,但对方尚未入库。
会计分录。可退回包装物属于他人财产,因此在法定会计中记入表外账户(受托保管的存货);接收有押金的包装物时,不会在资产负债表账户 1330/3310 上生成分录:
- 接收 100 个托盘:借:包装物表外账户 800 000 ₸(单式记账,无贷方);
- 退还 110 个托盘:贷:包装物表外账户 880 000 ₸。
但如果包装物未退还,并且根据合同转为自有财产(不再退回),30 个托盘将作为销售/核销处理,并按 16% 计征增值税:
- 借 1210 278 400 ₸ / 贷 6010 240 000 ₸,贷 3130 38 400 ₸(240 000 的 16% 增值税);
- 借 7010 / 贷 1330 — 按已处置包装物的成本入账。
请注意:报表本身不生成会计分录,而是读取登记簿。会计分录由原始单据(收货、退还、包装物核销)生成。
5. 业务类型(报表显示的内容)
报表并非单据,因此没有“业务类型”。但它会展开显示可退回包装物的四类流转:
- 期初余额 — 在期间开始时您已需要退还的包装物。
- 收到 — 随商品一同接收的包装物(收货单据)。
- 退还 — 已发回供应商的包装物。
- 期末余额 — 当前对交易对方所欠的包装物。
6. 使用报表时会生成什么
该报表不会过账任何内容:不会生成会计分录,不会生成电子发票、商品随附单或其他电子单据,也不会在登记簿中写入流转记录。它只读取现有单据已经累计的数据。这一点非常重要:要使数字一致,必须正确办理原始单据——
- 电子发票(在电子发票信息系统中)和商品随附单针对商品销售及包装物不再退回的情况开具(此时包装物转为按 16% 增值税税率计税的销售),而不是由该报表开具;
- 包装物核算登记簿中的流转由接收和退还单据生成——报表仅汇总其余额与发生额。
7. 打印表单
该报表没有单独的表单——打印的是已生成的表格。可执行以下操作:
- “打印” — 将当前报表方案输出到打印机;
- “另存为……” — 导出为 Excel (.xlsx)、.mxl、PDF,便于作为对账单附件发送给交易对方;
- “发送” — 直接通过 1C 以电子邮件发送。
打印前请设置分组并删除余额为零的行,以便向交易对方提供清晰的对账资料。
8. 常见错误
- “字段‘期间’未填写” — 未设置时间区间。请指定“从”和“至”日期;如需截至特定日期对账,请将交易对方对账单的日期设为截止日期。
- 填写筛选条件后报表为空。最常见的原因是“交易对方/合作伙伴”冲突或组织选择错误。删除多余筛选条件,仅保留期间和组织,然后重新生成。
- 余额与交易对方的对账单不一致。请检查双方采用的日期是否相同,以及供应商是否已将“运输途中”的退还包装物入库。双击该行逐级展开至单据。
- “无权查看数据”。报表可以打开,但数据为空——请联系管理员,为您分配查看仓库/贸易报表的角色。
- 金额中“出现”增值税。这表示部分包装物已按不再退回处理(按 16% 增值税税率销售)。这不是报表错误——请检查包装物核销/销售单据。
9. 常见问题
1. “已接收的可退回包装物”与自有包装物有何区别? 已接收的包装物属于他人,需要退还给供应商,并在表外核算。自有包装物属于您,在 1330 账户核算,并作为商品销售/发运。
2. 可退回包装物是否征收增值税? 只要包装物按照合同规定按期退还,就不征收,因为这是押金。如果包装物未退还并转为自有财产,则构成销售,按 16% 计征增值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2026 年税率)。
3. 报表显示截至哪一天的余额? 截至“期间”字段中的“至”日期。如果要查看截至 30.06.2026 的余额,请将该日期设置为期间结束日期。
4. 如何查看该数字由哪些单据组成? 双击数量或金额单元格,即会打开包含原始单据列表的明细。
5. 报表是否生成电子发票或商品随附单? 不会。报表只显示数据。电子发票和商品随附单由销售及包装物不再退回单据开具。
6. 为什么交易对方的余额比我的大? 通常是因为您退还的包装物尚未由供应商入库(仍在“运输途中”),或者双方采用了不同的对账日期。请按同一日期对账,并查看最近的退还单据。
7. 能否只筛选一个供应商? 可以,请在“交易对方”字段中指定该供应商(必要时还可指定“合同”),然后点击“生成”。
8. 如何删除余额为零的行?
在“更改方案” → “筛选”中添加条件 期末余额 ≠ 0,或取消勾选显示零值行。
9. 报表会生成会计分录吗? 不会。会计分录和流转记录由包装物接收、退还及核销单据生成。报表只汇总最终结果。
10. 如何将对账资料交给交易对方? 按所需交易对方生成报表,通过“另存为……”保存为 Excel 或 PDF,然后附在包装物对账单后。
10. 相关单据
该报表无需依据任何单据录入——它是一种分析工具。它以生成包装物流转记录的原始单据为依据:
- 采购商品和服务 / 商品收货 — 随商品一同接收可退回包装物;
- 向供应商退还包装物(或相应的包装物发运单据)— 冲销包装物欠款;
- 包装物核销 / 销售 — 办理不再退回业务(包装物转为自有财产,按 16% 计征增值税);
- 包装物往来对账单 — 附加本报表的最终单据。
逻辑很简单:接收和退还单据记录包装物,而《已接收可退回包装物明细表》显示最终结果,并帮助您与交易对方核对。
如何查看自己的版本: “帮助” → “关于程序” — 其中会显示 1C:Enterprise 平台版本和配置版本。
本指南针对 1C:哈萨克斯坦贸易管理 3.4 版、版本号 3.4.5.21 编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