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改出纳员的姓名(该姓名会自动填入现金单据的签名处),需要更改组织设置中“出纳员”字段所选择的自然人。如果员工只是更改了姓氏(例如结婚后),而自然人仍然是同一个人,那么只需修正该自然人本身的资料即可。下面我们针对哈萨克斯坦版1С:会计(1С:Бухгалтерия для Казахстана)来分析这两种情况。
何时使用哪种方案
- 出纳员本身更换了(换了另一个人) —— 需要在签名中选择另一个自然人。
- 出纳员没变,只是更改了姓氏 —— 需要编辑自然人的资料卡(姓名数据),而无需更改签名中的员工。
如何更改组织签名中的出纳员
- 进入主要 → 组织版块。
- 打开您所在组织的资料卡,并转到签名版块。
- 在“出纳员”一行中选择所需的自然人 —— 即姓名应显示在单据中的那位员工。
- 保存更改。
此后,在所有需要出纳员签名的新单据中,都会自动填入您所选择的人员。
如何更改同一个自然人的姓氏
如果出纳员没有更换,只是更改了姓氏,那么需要修正自然人的资料卡:
- 打开自然人目录(通常在工资与人事 → 自然人版块,或通过员工资料卡进入)。
- 找到所需的自然人并打开其资料卡。
- 将姓氏(姓名)字段更改为最新数据。
- 如有必要,将姓氏变更作为一条单独的历史记录录入 —— 程序会保存姓名变更的历史并注明日期,以便在旧单据中显示单据日期当时有效的数据。
- 保存更改。
请注意:如果您只是覆盖姓氏而不注明变更日期,那么在重新过账或打印时,新姓氏也可能被填入之前已开具的单据中。因此,当员工确实更改姓氏时,更正确的做法是注明日期地录入变更,而不是抹去原有的值。
现金单据中会填入什么
签名中的“出纳员”字段用于现金凭证 —— 现金收款凭证(ПКО)和现金付款凭证(РКО),以及现金报表表单中。打印单据时,程序会从组织签名中获取该人员,并将其姓氏填入相应的行中。
还请检查签名中相邻的字段,以免在打印表单中残留过时的数据:
- 负责人;
- 总会计师;
- 出纳员。
在某些配置中,出纳员可能不仅在组织的通用签名中指定,还可直接在现金单据本身中指定。在这种情况下,已创建单据中的姓氏不会自动更改 —— 需要在具体单据中修正,或手动重新选择出纳员。
逐步检查结果
- 开具或打开一张测试用的现金凭证(ПКО或РКО)。
- 生成打印表单。
- 确认出纳员签名一行中显示的是所需的姓氏。
- 如果姓氏是旧的 —— 请检查该值是从何处填入的:是来自组织签名,还是来自单据本身的字段。
常见错误
- 只在一份单据中更改姓氏。 在打印表单中的一次性修改不会更改其他单据中的签名 —— 数据来源仍然不变。
- 抹去自然人的姓氏却不注明变更日期。 结果新姓氏也会被拉入旧的现金凭证中,从而歪曲了之前已开具的单据。
- 混淆更换人员和更改姓氏。 如果来了新的出纳员 —— 需要在签名中选择另一个自然人,而不是重命名原来的人。
- 忘记出纳员任命令。 物质责任人的更换应通过组织内部单据办理,而不仅仅是在程序中修改。
- 更改后不检查打印表单。 最好立即打印一张测试凭证,确认填入的是正确的姓氏。
需要检查什么
- 主要 → 组织 → 签名版块中“出纳员”字段里自然人的时效性。
- 自然人资料卡中姓名的正确性,以及是否有带日期的姓氏变更历史。
- 是否有在个别现金单据的字段中直接填入出纳员的情况。
- ПКО和РКО打印表单中姓氏显示的正确性。
- 是否有关于任命或更换出纳员的组织内部单据(命令、指令)—— 物质责任人的职责应有单据加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