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哈萨克斯坦会计”(3.0 版)3.0.74.2 版本中验证。月度计算指标、最低工资和基本扣除额参数已更新至 2026 年。
您为员工计提了 100 000 ₸ 奖金并完成工资过账,但工资单中没有预期的个人所得税、强制性养老金缴款或社会性缴费金额。或者,对于信息库中设有特殊征税规则的款项,程序却应用了通用设置。其中一个可能原因是计提类型中的税务核算填写错误。这些参数会影响收入是否计入税款、缴款和提拨款的计算、应付金额,以及编制税务申报表时使用的核算数据。
1. 用途
在“组织计提项目”目录中,应为每种个人收入设置计算税款和社会性缴费时的核算规则。这些设置决定程序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强制性养老金缴款、雇主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社会缴费、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拨款和缴款以及社会税时如何核算该计提项目,以及应采用配置中规定的哪种征税方式。
工资、奖金、休假工资、物质援助、民事合同收入及其他计提项目均需指定相应规则。计提类型描述款项用途及其计算程序,而征税参数控制已计算金额是否计入相应的核算基数。
税务核算用于汇总应税对象信息、计算税款及编制税务申报表。核算文件尤其包括会计文件、税务登记簿和税务表格(《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202 条)。因此,评估计提项目设置时,不仅要看最终应付金额,还要查看结果如何反映在登记簿和报表中。
2. 在哪里查找设置
打开“工资” → “目录和设置” → “计提项目”。选择所需计提项目,然后进入“税务核算”选项卡。
个别命令的名称和字段位置可能取决于用户的可用权限及界面设置。检查时务必打开工资单据中所指定计提项目的卡片,而不是其他目录中名称相同的项目。
3. 如何填写
打开现有计提项目或新建计提项目,填写名称,并依次检查核算参数:
- 征收个人所得税。检查收入是否应计入个人所得税计算,以及卡片中选择了哪种征税方式。错误设置会改变程序计算出的税基。
- 征收强制性养老金缴款。检查该计提项目是否计入强制性养老金缴款基数。分析结果时,应考虑员工在结算期间的总基数,而不能只考虑单项计提金额。
- 征收雇主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确认该计提项目选择的雇主强制性养老金缴款核算规则符合收入类型和个人身份。
- 征收社会缴费。检查款项是否计入社会缴费基数。最终结果应与员工的其他收入及当前版本中实现的限制进行核对。
- 征收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拨款。该参数用于确定雇主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拨款的基数。还应单独检查可能影响计算的员工信息。
- 征收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缴款。该参数控制在计算员工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缴款时如何核算款项。应根据相应期间的结算单据和登记簿检查结果。
- 征收社会税。检查计算社会税时采用的计提项目核算方式。不要自动套用其他缴费项目的设置:程序会分别检查各项基数和计算算法。
应针对每项税款或缴费选择配置为特定收入类型规定的方式。如果款项按特殊规则核算或仅部分核算,必须从可用列表中选择相应项目,而不要创建名称相近的任意重复项目。
税务核算以坚戈为单位并采用权责发生制,即业务结果在实际发生时确认,而不是在收款或付款当日确认。税期结束后,根据税务核算确定应税对象并计算应向预算缴纳的税款和款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204 条)。选择单据重新过账期间和检查结果时必须考虑这一点。
4. 分步检查计提项目
- 打开出现差异的工资单据,确定员工行中使用的准确计提类型。
- 打开该计提类型的卡片及“税务核算”选项卡。
- 将款项的经济实质与个人所得税、强制性养老金缴款、雇主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社会缴费、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拨款和缴款以及社会税的既定参数进行核对。
- 检查每项缴费所选的征税方式,尤其是该收入设有特殊核算规则时。
- 检查设置的有效期间、个人信息、扣除申请及其他影响计算的数据。
- 保存更改,并重新过账所需期间的工资单据。
- 核对工资单、计算明细、登记簿变动和 200.00 表指标。
如果一个月内有多个计提项目,应检查合计结果。由于此前已计入的收入、扣除额和结算期间累计基数,单据中某一行的计算结果可能不同于简单的比例计算。
5. 计算实例详解
条件。为员工计提 100 000 ₸ 奖金。主要收入和基本扣除额已在计算当月另一项计提时予以考虑。奖金卡片中选择了全额计入相应基数的方式。2026 年月度计算指标为 4 325 ₸,最低工资为 85 000 ₸,个人所得税基本税收扣除额为 30 个月度计算指标。
| 检查指标 | 核对内容 | 预期检查结果 |
|---|---|---|
| 计提收入 | 工资单据中的奖金行 | 100 000 ₸ |
| 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额 | 30 × 4 325 ₸ | 相应扣除适用期间为 129 750 ₸ |
| 奖金扣除额的适用 | 个人所得税明细和当月此前已计算的收入 | 如果已在当月其他计提项目中全额计入,则不再重复给予 |
| 强制性养老金缴款和雇主强制性养老金缴款 | 计提项目设置、当月总基数和结算登记簿 | 奖金已按所选参数计入 |
| 社会缴费、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拨款和缴款 | 计提项目设置、员工信息和当月总基数 | 结果与结算单据数据一致 |
| 社会税 | 计提项目设置和当月计算明细 | 奖金按照所选核算方式计入基数 |
在本例中,首先确认奖金金额本身,然后检查基本扣除额未被重复应用,之后将每项税款和缴费的结果与登记簿进行核对。如果程序考虑了当月累计指标,仅以 100 000 ₸ 机械计算所有金额可能会产生差异。
扣除额检查:30 个月度计算指标 × 4 325 ₸ = 129 750 ₸。该金额用于检查 2026 年扣除设置;实际适用情况可在员工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中查看。
6. 使用时生成哪些内容
在计算和过账使用关联计提类型的单据时,会体现该设置的结果。具体数据组成取决于单据、计提参数、工资入账设置和员工信息:
- 核算记录。工资单据过账时,程序会在配置规定的核算机制中反映已计算金额。记录组成应根据具体单据的变动进行检查。
- 登记簿。登记簿会累计个人收入、税款、养老金缴款、社会缴费及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款项的信息,供后续计算使用。
- 报表。核算数据用于填写 200.00 表、工资单、证明及其他工资报表。
税务核算可以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税务登记簿和税务表格属于核算文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202 条)。因此,修正设置后,必须同时检查员工计算结果和单据核算数据。
7. 常见错误
- 未计算出预期的奖金个人所得税或强制性养老金缴款金额。检查单据中的计提类型、征税参数、所选核算方式及员工当月总基数,然后重新过账单据。
- 计算在基数上限处停止。将结果与员工在结算期间的累计基数进行核对。仅查看当前计提金额不足以判定设置存在错误。
- 采用了旧值而不是 30 个月度计算指标的扣除额。2026 年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额为 30 个月度计算指标,即在月度计算指标为 4 325 ₸ 时等于 129 750 ₸。检查配置版本、计算日期及已登记的扣除申请。
- 扣除额被应用了两次。打开个人所得税明细,检查员工当月的所有计提项目。计算主要收入时已经使用的扣除额,不应作为奖金的单独扣除额再次计入。
- 更改卡片后结果仍未变化。检查卡片是否已保存、单据是否使用了正确的计提项目,以及所需期间的单据是否已重新过账。
- 创建了预定义方式的重复项目。检查计提卡片中的链接,并按代码和名称比较项目。对于标准收入,请使用配置中为其设置的方式。
- 只检查工资单。还应打开单据变动和登记簿。这样可以确定差异出现在哪个阶段:原始数据、计算还是结果入账。
8. 常见问题
“收入征税方式”与“计提类型”有什么区别? — 计提类型描述款项及其计算程序,而征税设置决定已计算金额如何计入税款、缴款和提拨款的基数。
可以删除预定义方式吗? — 预定义项目随配置提供。应为自己的计提项目从可用列表中选择合适项目,不要无故创建重复项目。
2026 年需要检查哪些数值? — 对于所述设置,当前有效值为月度计算指标 4 325 ₸、最低工资 85 000 ₸,以及个人所得税基本税收扣除额 30 个月度计算指标,即 129 750 ₸。请在当前 3.0.74.x 版本中执行计算。
为什么民事合同收入不能采用 30 个月度计算指标的基本扣除额? — 依次检查收入类型、扣除申请是否存在及其有效期间、扣除适用设置和个人所得税明细。评估最终结果时,应考虑该个人在同一结算期间的其他收入。
更改了设置,为什么此前的工资没有重新计算? — 仅更改计提卡片不会自动更新此前已过账单据的结果。请重新过账所需期间的计算,并再次检查明细、登记簿和工资单。
为什么单项奖金的手工计算结果与程序结果不同? — 程序可能使用当月累计指标:其他计提项目、已使用的扣除额以及此前形成的基数。不仅要核对当前行,还要核对员工的完整计算明细。
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202 条“税务核算和核算文件”。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204 条“税务核算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