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哈萨克斯坦会计”3.0.74.2 版本(3.0 版)上验证。
您曾通过现金出纳向员工发放其他款项——例如按发放表发放物质补助。发放员退回了部分资金:一名员工在休假,第二名员工离职未来领取,第三名员工拒绝领取。出纳将未领取的款项收回。现在核算中出现了不一致:按发放表显示一切都“已发放”,而资金实际上仍在出纳处,对这些人的欠款应重新计入您名下。为正确弥合这一差异,您需要建立“其他款项退回发放表”。
1. 用途
该单据记录此前已办理的员工其他款项中未领取金额的退回。它恢复对员工的负债(将其转为待领存款),并使结算登记簿与实际情况一致:资金已退回,义务依然存在。该单据与原始的“其他收入发放表”配套使用。
2. 在哪里查找
- “工资” 板块 → “发放” 组 → 其他收入发放表日志。在这里通过 “创建” 按钮可选择退回类型的单据;或者通过原始发放表 以其为基础 录入退回。
- 1C 直接导航链接:
e1cib/list/Документ.ВедомостьНаВозвратПрочихВыплат复制它并通过 “工具” → “按导航链接跳转”(或打开跳转窗口的组合键)粘贴——将打开该类型单据的列表。
2а. 如何查看自己的版本
菜单 “帮助” → “关于程序”。在打开的窗口中标明了平台版本(例如 8.3.2x)和 配置版本——在我们的例子中是“哈萨克斯坦会计”,3.0 版,版本 3.0.74.2。如果您使用的是其他版本,个别字段名称可能不同,但单据逻辑保持一致。
3. 如何填写
请自上而下填写——这样更容易不漏掉必填字段。
| 字段 | 作用及填错后果 |
|---|---|
| 组织(必填) | 为哪个法人退回资金。如果您只有一个组织——会自动填入。填错——退回将记到错误的公司名下,对员工的欠款将无法对上。 |
| 日期(必填) | 资金实际退回出纳/账户的日期。不要将其设定得早于原始发放日期——否则结算余额会变为负数。 |
| 编号 | 记录时自动分配。无需手动更改。 |
| 发放表(依据单据) | 作为退回金额依据的那份“其他收入发放表”。这是关键关联:从中提取员工列表和未发放余额。没有依据,您就只能盲目录入金额。 |
| 发放方式 / 发放地点 | 通过出纳、通过银行还是通过发放员——取自原始发放表。它决定资金从何处“退回”以及涉及哪个资金账户。 |
| 表格部分“员工” | 每一位资金退回的员工的行。 |
| — 员工(自然人)(行内必填) | 款项本应发放给谁。空行无法过账。 |
| — 应退金额 | 退回多少。不应超过依据中该员工的未发放余额——程序会进行检查。 |
| — 行内依据单据 | 退回所对应的具体发放(从发放表选取时自动填写)。 |
| 负责人 | 由谁办理。默认为当前用户。仅影响列表中的筛选。 |
| 备注 | 退回原因(休假、离职、拒绝)。不影响核算,但半年后核查时能节省时间。 |
实用建议:不要手动录入表格部分。选择依据并使用 “填充”——程序只会提取那些有未发放余额的人。然后删除多余的行,如需要可减少金额。
4. 带分录的详解示例
条件。 ТОО“阿斯塔纳服务”向三名员工计提了物质补助,并按 2026 年 09 月 03 日第 5 号“其他收入发放表”通过出纳发放:
- 阿赫梅托夫 А. — 50 000 ₸
- 别科娃 Б. — 40 000 ₸
- 多索夫 Д. — 30 000 ₸(已离职,未领取)
发放表合计 120 000 ₸。阿赫梅托夫和别科娃领取了资金,多索夫未领取。2026 年 09 月 04 日发放员向出纳退回 30 000 ₸。
操作。 打开“其他款项退回发放表”,日期为 2026 年 09 月 04 日,依据为第 5 号发放表。通过“填充”按钮只剩下多索夫,金额 30 000 ₸。
过账时的分录:
| 借 | 贷 | 金额,₸ | 内容 |
|---|---|---|---|
| 1010 | 3390 | 30 000 | 将未领取的其他款项退回出纳;恢复(转为待领存款)对多索夫的负债 |
科目 1010“出纳现金”借记——资金已退回。科目 3390“其他短期应付账款”按辅助核算“多索夫 Д.”贷记——对他的欠款重新计入组织名下。
如果您的其他款项核算在工资结算科目上,则 3390 将改为 3350“短期应付工资”——科目由计提类型的设置决定,而非退回单据本身。
关于税务的重要说明。 未领取金额的退回本身不会重新计算 ИПН、ОПВ(10%)、ОПВР(3.5%)、ВОСМС(2%)、СО(5%)和社会税(6%)——它们在计提收入时已核算并保持不变。如果发放最终被完全取消,则通过单独的计提单据冲销收入,由该单据来调整税款。
5. 操作类型
该单据依据从原始发放表继承的 发放方式 而有所区别:
- 通过出纳退回——资金被收回出纳(借 1010)。
- 通过银行退回——款项退回活期账户,例如撤销付款时(借 1030)。
- 通过发放员退回——发放员上交给组织出纳的未领取款项。
在所有情况下,其经济含义一致:已清偿的对员工的义务被恢复。
6. 过账时生成什么
- 会计分录——恢复对员工的负债并收到资金(见示例)。具体科目取决于其他款项的类型。
- 结算登记簿的变动——“与员工的往来结算”(或类似的发放登记簿):未发放金额从“已发放”状态撤下,重新变为负债/待领存款。正是这一点使日后能够正确地重新发放资金。
- “待领存款金额”登记簿——如果工资核算政策中启用了待领存款核算,未被领取的金额将进入待领存款。
该单据 不生成也不应生成 ЭСФ 和 СНТ 电子单据:ЭСФ 在 ИС ЭСФ 中就销售业务(含税率 16% 的增值税)开具,СНТ 伴随商品流转。其他款项退回属于与员工的结算,与增值税周转额和商品无关。
7. 打印格式
退回发放表通常没有自己专门的规范打印格式——它具有辅助性质。资金实际退回出纳通过 现金收款凭证(КО‑1 格式)办理,该凭证作为关联单据录入,而员工列表可通过“工资”板块中的 “工资欠款”报表 / “工资结算表” 查看。退回发放表本身是否有单独的打印按钮取决于子版本——这一点建议在您的版本中通过单据表单上的“打印”按钮确认。
8. 常见错误
- “字段‘组织’未填写”——表头为空时。请选择组织;唯一组织时会自动填入。
- “应退金额超过未发放余额”——您填写的金额大于该员工实际未领取的金额。请与依据核对并减少金额。
- “第 N 行未填写员工”——表格部分有空行。请填写自然人或删除该行。
- 往来结算余额为负——当退回日期早于发放日期,或您退回已重新发放的金额时出现。请检查时间顺序:退回始终晚于原始发放。
- 未填写依据——此时“填充”不会提取员工,您就有可能录入核算中不存在的金额。请始终指定原始发放表。
- 重复退回——就同一批人重复过账了退回。欠款“翻倍”。过账前请检查该发放表是否已存在退回单据。
9. 常见问答
“其他款项退回发放表”与“发放表”有何区别? 发放表清偿对员工的欠款并支出资金。退回发放表则相反:退回资金并恢复未领取金额的欠款。
该单据是否需要开具 ЭСФ 或 СНТ? 不需要。ЭСФ 和 СНТ 涉及含增值税(2026 年为 16%)的商品和服务销售。其他款项退回是与员工结算的业务,不为其开具电子单据。
退回时是否重新计算 ИПН 和社会缴款? 不会。ИПН(10%/15%)、ОПВ 10%、ОПВР 3.5%、ВОСМС 2%、ОСМС 3%、СО 5% 和社会税 6% 在计提收入时已核算。未领取资金的退回不触及它们。只有在完全冲销收入本身时才需要重新计算。
如何重新发放已退回的金额? 退回过账后,欠款重新计入组织名下。当员工前来领款时,创建新的发放表(或待领存款发放)。
该选择什么作为依据? 选择资金未被领取的那份“其他收入发放表”。正是从中提取员工和未发放余额。
负债恢复到哪个科目? 恢复到核算原始其他款项的那个科目:通常是 3390“其他短期应付账款”,较少为 3350“短期应付工资”。科目由计提类型的设置指定。
能否只退回某员工的部分金额? 可以。填写实际退回的金额——它不应超过该员工的未发放余额。
用什么单据办理资金实际收入出纳? 现金收款凭证(КО‑1)。它与退回相关联,并生成借 1010 的分录。
为什么退回后员工名下仍“挂着”欠款? 本应如此:资金已退回,而对该人的义务依然存在(转为待领存款)。它将在下次发放时清偿。
能否补录(追溯日期)办理退回? 技术上可以,但日期不得早于原始发放。否则往来结算余额将变为负数。
10. 相关单据
- 以其为基础录入:“其他收入发放表”(其他款项)——员工列表和金额的来源。
- 先于其:员工其他收入计提单据(物质补助、其他款项)——它产生欠款,您先发放该欠款,然后部分退回。
- 以其为基础录入 / 关联:用于实际收款的现金收款凭证(КО‑1);在无人领取时——待领存款业务及后续的重新发放表。
如何查看自己的版本:菜单 “帮助” → “关于程序”——那里标明了平台版本和配置版本。
本说明针对“哈萨克斯坦会计”3.0 版、版本 3.0.74.2 编制。各指标值按 2026 年计:МРП 4 325 ₸,МЗП 85 000 ₸,增值税率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