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会计需要核算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以核对自然人的收入、已计提和已代扣金额、缴付款项及欠款。《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317、484、832和837条并未规定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的计算规则:这些条款分别规范地下资源使用者的特定扣除、可抵扣增值税的调整、购买乘用车时增值税的过渡性规定,以及投资项目条件的保留(《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317、484、832、837条)。
会计为何需要核算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
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核算有助于将自然人的收入与已计提、已代扣和已缴纳的金额进行核对。为了进行内部控制,会计必须了解对哪些员工及哪些期间记录了相关业务,并确认应付款项的计算与缴纳之间是否存在差异。
实际任务是确保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信息在工资核算、付款凭证和报表中得到一致反映。如果某个环节的数据填写不完整或归入了错误期间,最终指标可能会出现差异。因此,不仅应核对总金额,还应核对每名自然人和每个计提月份的数据。
还应特别分析组织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欠款。内部报告或欠款明细表宜按核对日期编制,并按组织、期间和自然人列明明细。这样可以将当期应付款项与已经缴纳、已更正或因错误而重复记录的金额区分开来。
在确定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义务时,会计必须考虑自然人的身份、款项性质和计提期间。仅凭会计软件中的凭证或报告名称不足以作出此类判断:相关指标必须以正确填写的人事和结算数据为依据。
本文所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条款不得类推适用于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的计算。具体而言,第317条涉及地下资源使用者用于培训哈萨克斯坦人才和发展地区社会领域的支出,而第484条涉及增加或减少可抵扣增值税的情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317、484条)。
2026年核算中应检查什么
在计算和核对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之前,会计宜检查以下原始信息:
- 收入计提期间是否填写正确;
- 组织和自然人是否选择正确;
- 所记录的收入是否与结算凭证相符;
- 自然人身份信息是否已填写;
- 以前期间的更正和重新计算是否记录正确;
- 已计算、已代扣和已缴纳的金额是否一致;
- 是否存在重复凭证、未匹配付款或无依据的欠款余额。
检查原始信息后,应比较工资凭证、明细表、付款和申报表。如果数据不一致,应先确定差异来源:期间错误、自然人选择错误、计算不完整、凭证重复、冲销,或付款未归入相应义务。
员工信息发生变更、更正以前期间的工资或冲销结算凭证时,需要特别注意。在这些情况下,仅评估最终金额并不足够:还应检查调整如何分配至各月份、组织和自然人,以及调整结果是否进入重新生成的报告。
关于920.02表及类别代码1的表述已被删除,因为所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条款并未规定该表的用途、指标构成或类别适用规则。《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317条规范地下资源使用者的扣除,而非为农户或农场负责人及成员计算社会缴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317条)。
核对2026年数据时,也不应将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指标与增值税过渡性规则联系起来。第832条规定了对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或开具发票的乘用车所涉及增值税进行抵扣的条件,第837条则保留了此前签订的投资合同和协议的特定条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2、837条)。
在1C中应使用哪些报告
为监控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应使用已安装配置中可用的计提、代扣、缴纳和欠款报告。命名、指标构成和命令位置可能因配置和版本而异。“哈萨克斯坦会计”当前版本分支为3.0.74.x,“哈萨克斯坦工资与人力资源管理”当前版本分支为3.1.37.x。
欠款报告应能将应付款项与缴付款项进行核对,并确定余额产生的期间。分析前,应检查所选组织、生成日期或期间、自然人范围及已应用的筛选条件。如果报告包含分组,应展开明细,直至可以找到结算凭证或付款凭证的层级。
对于收入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金额的信息,应使用配置中提供的、可按自然人和期间检查数据的报告。报告生成后,会计必须将其指标与结算凭证、明细表和付款进行核对。报告名称本身并不能证明原始数据完整。
如果软件中提供证明的打印表单,在出具前必须检查组织、报告期间、自然人和所列金额的构成。更正原始凭证后,应重新生成电子或纸质表单,以便将重新计算的结果纳入其中。
本文不将“组织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欠款结构”和“收入及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缴费金额证明”的命令路径确定为通用路径。是否提供这些命令及其所在位置取决于所使用的配置、界面和软件版本。会计应以其信息库中可用的工资核算和法定报告模块为准。
使用结果前,应检查报告是否在所有结算凭证和付款凭证完成过账后生成。表单成功生成仅表示已从信息库获取数据;指标是否正确,须通过与原始计算和付款进行核对来确认。
出现差异时怎么办
如果报告显示欠款或不一致,不应立即手工修改最终金额。首先应确定发生偏差的组织、具体期间、自然人和相关凭证。
操作流程可以如下:
- 针对受检期间生成具有最高可用明细程度的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报告。
- 找出存在偏差的月份和自然人。
- 将所记录的收入与结算凭证进行核对。
- 检查付款凭证的日期、金额和付款用途。
- 检查冲销、重新计算和重复录入的凭证。
- 更正后,按照组织采用的顺序重新对凭证过账。
- 重新生成报告,并将指标与付款进行比较。
- 确认更正未造成重复计算或重复缴纳。
如果差异涉及农户或农场负责人或成员,在本文范围内只能检查原始数据、期间和所记录付款是否正确。920.02表的填写规则和类别代码的适用规则不能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317、484、832和837条得出,因此此处不列出具体代码。
如发现增值税差异,应与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分开分析。例如,在第484条规定的情形下,应减少此前已抵扣的增值税金额,包括将购置项目用于非应税营业额目的,以及货物损坏或丢失,但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4条)。
常见问题
每次向自然人计提款项时都需要核算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吗? — 这取决于自然人的身份、款项性质和计提期间。在结算系统中,应先检查这些信息,然后将计算金额与付款进行核对。
在1C中从哪里查看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欠款? — 使用您的配置中可用的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欠款报告或往来结算报告。检查所选组织、期间、筛选条件和明细程度。命令位置取决于配置、界面和版本。
从哪里生成收入及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金额证明? — 在所使用配置的工资报告或法定报告模块中生成。打印或导出前,应检查期间、组织、自然人以及指标是否与结算凭证相符。
920.02表有什么用途? — 本文所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条款并未规定920.02表的用途和填写程序。因此,不能以这些条款作为填写该表的依据。
920.02表在何时填写类别代码1? — 无法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317、484、832和837条中得出适用该代码的依据。这些条款规范其他税务事项,且不包含920.02表的类别清单。
报告中的金额不一致时应检查什么? — 比较组织、期间、自然人、已计提收入、结算凭证、冲销和缴付款项。确定原始凭证后,更正原始数据并重新生成报告。
增值税过渡性规定与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核算有关吗? — 第832条规范在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9章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抵扣乘用车增值税,第837条则规范保留2026年1月1日前签订的投资合同和协议的条件。这些条款不包含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核算规则(《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2、837条)。
资料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2026年第317条 — 地下资源使用者用于培训哈萨克斯坦人才和发展地区社会领域的支出扣除。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2026年第484条 — 可抵扣增值税金额的调整。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2026年第832条 — 乘用车增值税抵扣的过渡性规定。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2026年第837条 — 保留2026年1月1日前签订的投资项目、合同和协议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