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附表220.05用于核算结转亏损,附表220.09用于填报从非增值税纳税人处购入的商品、工作和服务的信息;各项指标应根据表格编制规则和税务核算数据填写,个体经营者税务核算的具体规定载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20条。
税务申报表220:会计人员应检查什么
填写前,会计人员必须根据纳税人的实际业务确定具体需要填写表格220的哪一附表。不能对所有附表采用相同的处理方式:每份附表分别用于填报特定信息,并应按照相应规则填写。
规则规定了两份用途不同的附表:
- 表格220.05用于反映亏损核算信息;
- 表格220.09由非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包含所购商品、工作和服务的信息。
附表中应注明纳税人的识别信息和纳税期。如果纳税义务由信托管理人履行,则应在为此设置的栏中填写相应的识别号。
编制申报表前,应核对纳税身份、适用的税收制度、税务登记簿和原始凭证。个体经营者必须考虑业务、存货及相关成本的税务核算规则。尤其是,存货成本包括采购和加工成本,以及使存货达到当前状态并运至当前所在地的其他成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20条)。
编制表格220.09时需要特别注意:其中不仅应反映可扣除费用的信息,还应反映相关费用不可扣除的采购信息。因此,必须按照规则规定的全部业务范围收集附表数据,而不能仅收集参与计算扣除额的金额。
非增值税纳税人如何填写表格220.09
表格220.09适用于非增值税纳税人。其中应列示所购商品、已完成工作和已提供服务的信息,包括不可扣除的费用。
每个项目应依次填写:
- 行序号;
- 交易对手的商业识别号或个人识别号;
- 非居民交易对手的居民国代码;
- 非居民在其居民国的税务登记号;
- 费用类型代码;
- 所购商品、工作或服务的价值;
- 经营活动类型标志。
填写非居民交易对手的信息时,应同时注明外国交易对手的税务登记号及其居民国代码。数据应从凭证和会计登记簿中转录,不得擅自缩写识别信息。
不同费用类型设有单独的代码,包括金融、广告、咨询、营销、设计、工程及其他服务的代码。应根据所购商品、工作或服务的实质及证明文件选择代码,而不能仅依据付款用途的文字说明。
经营活动类型标志表明费用与何种活动有关。规则规定,应分别反映按一般规定开展的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适用特别税收制度的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应在这些活动类型之间分摊的费用,以及不可扣除的金额。
表格220.09中的信息不会转入申报表及其附表。因此,该附表应作为规则规定信息的单独披露文件填写:即使相应数值不会转入申报表的汇总行,也必须将其各行与凭证和会计数据进行核对。
表格220.05:结转亏损的核算
附表220.05用于反映亏损核算信息。在指标部分,会计人员应填写行序号、亏损类型、亏损发生的纳税期以及结转至下一纳税期的亏损金额。
亏损类型应根据规则规定的分类选择。填写附表前,必须将金额与税务登记簿、亏损发生期间的凭证及此前提交的税务申报表进行核对。亏损发生期间和结转金额应分别反映,以便追溯每项指标的形成过程。
实际核查步骤可以如下:
- 确定发生亏损的纳税期。
- 按照该附表规定的分类确定亏损类型。
- 核查结转至下一期间的亏损金额。
- 将该指标与此前提交的申报表和税务登记簿进行核对。
- 单独填写一行,注明亏损类型、发生期间和结转金额。
如果此前提交的申报表经过更正,则编制表格时应采用已考虑相关更正的最新指标。这样可以避免附表、工作计算表和税务登记簿之间出现差异。
哪些内容不应与表格220混淆
表格220、328和财产税申报表的用途各不相同。因此,不能仅因为相关信息属于同一纳税人或同一申报期,就将应在表格328中填报的信息列入附表220.05或220.09。应根据具体业务、纳税义务和相关申报表编制规则选择表格。
财产税申报表也不能替代表格220。对于车辆信息,税务申报规则规定使用附表700.01,其中反映车辆的识别信息以及计算车辆税所需的指标。如果没有附表220.05或220.09填写规则所规定的依据,则不应将这些信息转入上述附表。
个体经营者所需提交的税务申报表并非仅由其经营者身份决定。还应考虑适用的税收制度、实际业务、是否存在相应的应税对象以及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此外,个体经营者在编制会计数据时必须遵守税务核算的具体规定:例如,外币业务应按业务发生日的官方汇率折算为坚戈,汇兑差额不计入税务核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20条)。
如果个体经营者从事商品生产或采用存货加权平均成本法,则存货的入库和出库应在自行编制的税务登记簿中核算。选择加权平均成本法的情况应在税务会计政策中反映(《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20条)。填写适用的税务申报表前,应使用这些登记簿核对会计指标。
与申请2025年税收扣除有关的表格也不能自动等同于表格220。反映具体扣除时,应使用相应申报期和纳税义务所规定的表格及规则。搜索关键词的名称本身并不能决定应提交的申报表构成。
常见问题
什么是税务表格220? — 这是包含多份不同用途附表的税务申报表。表格220.05用于填报亏损核算信息,表格220.09用于填报从非增值税纳税人处购入的商品、工作和服务的信息。
谁填写表格220.09? — 非增值税纳税人填写该表格。附表中应列入所购商品、已完成工作和已提供服务的信息,包括不可扣除费用的信息。
220.09的数据会转入申报表吗? — 不会。填写规则规定,表格220.09中的信息不会转入申报表及其附表。
表格220.05反映什么? — 其中应注明亏损类型、亏损发生的纳税期以及结转至下一纳税期的亏损金额。
可以用表格328或财产税表格代替表格220提交吗? — 不可以,这些表格的用途不同,不能相互替代。选择申报表时,必须确定具体的纳税义务、业务、应税对象和纳税人身份。
表格220是否等同于《税法典》第220条? — 不等同。表格编号代表税务申报表,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20条规定个体经营者税务核算的具体要求。编制表格时,应根据具体附表的用途使用税务核算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