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起有哪些变化
提交申报表后计算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时,采用表格101.02。经批准的填报规则适用于自2026年1月1日起产生的法律关系。
该表格适用于依法负有在提交申报表后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因此,会计人员首先需要确定企业是否属于此类纳税人,然后采用现行表格及其填报规则。
针对自2026年起产生的法律关系制定相关规则,并不意味着表格101.02对每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均为必填表格。该义务取决于具体纳税人的身份和实际情况。如果无法确定是否适用该表格,更稳妥的做法是依据现行《税法典》以及税务信息系统中的资料进行核查。
如何填写计算表101.02
计算表可以纸质或电子形式编制。电子文件应按照《税法典》的要求填写。纸质计算表应使用哈萨克语和(或)俄语填写一式两份,签字并在必要时加盖印章。
编制表格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 不得修改、刮擦或涂改;
- 没有指标的单元格应留空;
- 负数金额应在相应行或栏最左侧的第一个单元格中标注“–”号;
- 纸质表格应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以印刷体大写字符填写,或使用打印设备填写。
提交前,建议将计算表与会计及税务核算数据、此前提交的申报表以及预计税务义务进行核对。还应单独检查金额的正负号、必填信息是否完整以及签字人的权限。建议将计算表副本及其受理确认文件与企业所得税工作底稿一并保存。
会计人员应检查哪些事项
实际工作最好从核查企业是否负有提交表格101.02的义务开始。随后应确认所使用的是适用于相应期间的表格版本,并确认该计算表确实用于申报表提交后的预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采用表格100.00。该表格由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提交,包括哈萨克斯坦居民法人以及通过常设机构在该国开展经营活动的非居民法人。该表格的提交期限为不迟于报告日历年度次年的3月31日。同时,相关规则对部分纳税人类别和经营活动类型规定了例外情形。不应将表格100.00与预缴税款计算表101.02混淆:两份文件的用途不同。
由于存在行政处罚风险,对预缴税款金额的控制尤为重要。如果纳税期内实际计算的企业所得税超过该期间内已计算的预缴税款总额20%以上,将处以实际税额超出部分的20%的罚款。此外,对于在计算表中低报当期税款的行为,也规定了单独的责任;处罚金额取决于主体类别。
因此,在该期间内有必要定期重新评估预计财务结果、税务调整及企业所得税预计金额。如果经营指标发生重大变化,应核查是否需要调整计算表,以及如何依据现行规定办理调整。具体程序应根据现行法律版本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常见问题
谁需要编制表格101.02? — 根据《税法典》负有在提交申报表后计算并缴纳预缴税款义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否适用该表格,需要针对具体企业进行核查。
新的填报规则从什么日期开始生效? — 计算表规则适用于自2026年1月1日起产生的法律关系。
可以手工修改纸质计算表吗? — 不可以。填写表格时不得修改、刮擦或涂改。
是否需要在所有空白单元格中填写零? — 不需要。如果没有相应指标,则对应单元格应留空。
为什么必须将预缴税款与预计企业所得税金额进行核对? — 实际计算税额大幅超过预缴税款可能导致行政罚款。因此,应在纳税期内持续监控计算结果。
资料来源
- 企业所得税(CIT)预缴税款:有哪些变化
- 表格101.02编制规则
- 税务报表的提交程序和期限
- 第278条:低报税款及其他应缴预算款项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