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0月13日起,更新后的开具规则及新版电子发票表格正式生效。此次变更涉及填写项目和栏次编号、融资租赁业务单据的办理,以及更正和恢复电子发票的开具期限。
电子发票有哪些变化
会计人员需要同时考虑多项变化。新版表格调整了部分填写项目和栏次编号。因此,原有单据模板或旧版会计软件可能不符合自2026年10月13日起生效的表格要求。
融资租赁业务电子发票的填写程序也已单独调整。办理此类业务的机构不仅要检查单据的外观,还要检查会计系统中的信息转入电子发票相应字段的规则。
更新还涉及更正和恢复电子发票的办理期限。具体期限应根据现行规则,结合单据类型及其开具情况确定。未经核查便继续使用原有设置或惯常程序存在风险:单据可能生成错误或无法发送。
电子发票为何可能无法发送
表格变更后,一个可能的拒绝原因是会计软件设置不符合新要求。如果电子发票无法发出,请先检查是否已安装最新更新,以及变更后的填写项目是否填写正确。
实践中还会遇到其他原因:
- 系统提示识别号码和日期不具有唯一性,因为包含这些信息的电子发票已登记;
- 已撤回的电子发票尚未得到接收方确认,系统仍将此前登记的单据计入;
- 未填写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编码,或仍使用旧的国家商品目录编码而非新编码;
- 由于交换队列中的任务卡住,单据一直处于“排队等待发送”状态。
系统提示填写项目不具有唯一性时,需要检查单据历史记录和此前开具的电子发票状态。在上述实际案例中,更改号码后发票已成功发送,但在采取此操作之前,必须确认新号码符合单据的实际编号顺序且不会造成重复。
会计人员应检查什么
在发送新单据以及更正此前编制的单据之前,建议依次进行以下检查:
- 确认会计软件已根据自2026年10月13日起生效的表格完成更新。
- 将填写项目和栏次编号与更新后的电子发票表格进行核对。
- 如果业务涉及融资租赁,检查单据填写的特殊要求。
- 如果办理的是更正或恢复电子发票,确认适用期限。
- 检查必填的商品信息,包括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编码,并在必要时用新编码替换旧的国家商品目录编码。
- 出现不唯一错误时,查找此前登记的电子发票,并检查其撤回是否已经完成。
- 如果单据长时间处于队列中,请打开发送队列,从中删除卡住的电子发票,并将单据重新发送至服务器。
重新发送前,建议保存错误信息文本,并在电子发票系统中检查单据状态。不要反复创建相同单据,否则会增加查找原因的难度,并可能导致同一业务出现多个版本。
如果更新软件后错误仍然存在,请将存在问题的电子发票与已按新表格成功发送的单据进行比较。应特别注意变更后的字段、商品编码、号码、日期以及交换队列的状态。
常见问题
更新后的电子发票表格自何日起适用? — 更新后的表格及开具规则自2026年10月13日起生效。
为什么系统提示电子发票号码和日期不具有唯一性? — 可能是具有这些填写项目的单据已经登记,或者上一张电子发票的撤回尚未得到接收方确认。更改号码前,请检查单据历史记录和状态。
出现与商品有关的错误时应检查什么? — 请确认已填写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编码,并在必要时用新编码替换旧的国家商品目录编码。
电子发票处于“排队等待发送”状态时该怎么办? — 请检查交换队列,移除卡住的单据,并重新发送至服务器。
是否需要更新会计软件? — 是的,应检查设置和模板是否符合新版表格要求。过时的配置可能妨碍电子发票的正确生成和发送。
来源
电子发票:自10月13日起将有哪些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