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银机票据的重要须知
销售商品、完成工作或提供服务时,应向买方开具与已支付金额相符的收银机票据。如果收银机发生技术故障或停电,则使用规定格式的商品销售凭证。
票据用于确认款项结算,因此,会计人员不仅要核对最终金额,还应检查所需信息是否完整。开始工作前,应检查收银机设置、纳税人信息、收银机使用地点以及商品目录是否正确。变更登记信息或集成设置后,建议生成测试票据,确认必填信息显示无误。
票据中必须包含哪些信息
收银机票据中应注明:
- 纳税人名称和收银机使用地点的地址;
- 个人识别号或商业识别号;
- 收银机的出厂编号和注册编号;
- 票据序号;
- 商品、工作或服务的名称;
- 对于须进行标识和追溯的商品,应注明商品识别代码和标识载体;
- 数量和计量单位;
- 单价和销售总额;
- 交易日期和时间;
- 财政标识;
- 财政数据运营商信息以及用于验证票据真实性的资源;
- 包含票据编码信息的条形码。
关于财政数据运营商信息和条形码的要求,不适用于不具备数据传输功能的收银机票据。在具备数据记录或传输功能的收银机票据中,商品名称可以电子形式显示。
如果卖方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票据中应按应税营业额列明增值税金额和适用税率。具体数值应与交易数据及会计系统的当前设置一致。其他信息可由收银机制造商的技术文档规定。
如何填写票据和纠正错误
项目名称应能明确说明具体销售了何种商品、完成了何种工作或提供了何种服务。未与实际交易对应的笼统名称会增加收银、仓储和会计数据不一致的风险。数量、计量单位、价格和最终金额必须与已办理的销售业务一致。
开具票据前,会计人员或收银员应检查:
- 所选组织和收银机是否正确;
- 所购项目的数据;
- 数量、价格和总额;
- 收银系统所记录的付款方式;
- 如果卖方是增值税纳税人,则检查增值税信息;
- 日期、时间和财政数据传输状态。
如果在结算完成后发现错误,不得擅自更改已打印的文件,也不得用未登记的副本替换。更正程序应根据交易类型、所用收银机的功能及其技术文档确定。更正操作必须与会计系统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收银凭证、销售记录和付款信息一致。
何时开具商品销售凭证
发生收银机技术故障或停电时,应使用商品销售凭证。其格式规定应包含纳税人信息、个人识别号或商业识别号、结算金额、付款方式和交易日期。文件中还设有商品销售凭证编号和存根。
为降低伪造风险,可在商品销售凭证上签名或加盖自有印章。必须对已开具文件的编号进行管理,并按照组织采用的程序保存和登记已填写的存根。收银机恢复运行后,应将商品销售凭证与销售及付款数据进行核对,不得在账务中重复记录销售。
常见问题
收银机正常工作时,可以用商品销售凭证代替收银机票据吗? — 所述商品销售凭证格式适用于收银机发生技术故障或停电的情况。
票据中是否必须注明每种商品的名称? — 是。相关要求规定必须注明商品、工作或服务的名称,以及数量、计量单位、价格和总额。
何时在票据中列明增值税? — 如果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按应税营业额注明增值税金额和税率。
条形码是必填项吗? — 条形码属于规定信息之一,但该要求不适用于不具备数据传输功能的收银机票据。
更改收银机设置后应检查什么? — 应确认票据中正确显示纳税人和收银机数据、项目信息、交易金额、所需税务信息及财政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