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登录电子发票信息系统,请打开电子发票信息系统的官方网站,并按照页面显示的身份验证流程操作。会计人员务必使用将要代表其开展工作的相应组织或个体经营者的数据,并在完成身份验证后检查所选资料及其中可用的权限。
如何为登录电子发票信息系统做好准备
开始工作前,请确认电子数字签名有效,且计算机能够识别其密钥。如果密钥存储在安全介质上,请提前连接该介质。如果密钥存储在文件系统中,请确认计算机用户可以访问该文件,且文件未被移动或重命名。
进行身份验证时,请使用电子发票信息系统官方页面指定的软件组件和浏览器设置。如果登录时出现启动本地电子签名组件或允许弹出窗口的请求,请在确认前核对页面地址和请求内容。
登录前建议确认:
- 需要代表哪一名纳税人开展工作;
- 是否已向员工授予必要权限;
- 电子数字签名是否已过期;
- 所选密钥是否与其持有人相符;
- 浏览器是否阻止签名组件运行。
请勿将电子数字签名密钥及其密码交给其他员工。如果有多名专业人员使用该系统,每个人都应使用为其提供的访问权限,并在获授权限范围内执行操作。
身份验证流程和资料检查
在官方登录页面上,选择界面中可用的身份验证方式。如果系统要求指定密钥存储位置并选择证书,请核对持有人信息和证书有效期,然后执行页面显示的操作。请勿在第三方网站或地址不属于官方网站的表单中输入密钥密码。
成功完成身份验证后,请核对纳税人的名称及其识别信息。这对于同时为多家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人员尤为重要。在确认已打开所需资料之前,请勿开始创建、发送或处理文件。
如果组织已接入系统,但某位员工看不到必要功能,请将其可执行的操作与获授角色和权限进行核对。有效的电子数字签名可以用于完成系统规定的身份验证和签署流程,但可用操作的范围也与用户资料设置有关。
如果首次登录时界面要求接受条款、确认注册信息或执行接入用户所需的操作,请仔细阅读通知内容。仅填写官方系统要求的信息,并将其与纳税人的注册数据进行核对。
登录后,会计人员应检查:
- 所选组织是否正确;
- 所需栏目是否可用;
- 接收和发出的文件是否显示;
- 用户数据是否填写正确;
- 界面中是否可以使用所选密钥执行签署操作。
电子发票的相关操作应按照适用于相应业务和纳税期的规则执行。关于提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税申报表的规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694 条)、特别税收制度的规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715 条)、统一缴款的规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820 条),以及与非居民关联方结算相关的扣除规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264 条),均未规定电子发票信息系统的身份验证流程。因此,将这些规定用作登录、选择资料或配置用户访问权限的操作说明并不正确。
无法登录系统时
首先确定错误出现在哪个阶段:选择密钥之前、读取证书时、输入密码后,还是已经完成身份验证之后。请记录消息的准确文本。这有助于判断故障是否与浏览器、电子签名组件、注册数据或用户权限有关。
如果系统无法识别电子数字签名,请检查介质连接、密钥文件的可访问性以及签名软件组件是否已启动。然后重新启动浏览器。请使用官方网站技术建议中指定的浏览器,并在再次登录前确认打开的是正确地址。
如果密码不被接受,请勿反复随意尝试不同的密码。请检查是否选择了正确的密钥,以及证书是否适用于所执行的操作。不得向技术支持人员、同事或其他人员透露电子数字签名密码。
如果登录后没有所需组织,请检查所选密钥持有人的信息,以及用户是否拥有访问纳税人资料的权限。如果可以打开组织资料,但某些操作不可用,请将授予员工的权限与所需操作进行核对。应通过组织资料中为此提供的功能更改角色和访问权限设置,并使用具备这些功能的账户操作。
如果系统提示证书无效,请通过认证中心的官方服务检查其状态和有效期。如果证书已被吊销、已过期或密钥文件已损坏,后续进行身份验证或签署时将需要有效的电子数字签名。
如果页面无法加载或操作因一般性技术错误而终止,请保存消息文本和故障发生时间。在联系官方技术支持前,可以重新启动浏览器和签名组件,然后再次执行操作。请勿通过非官方渠道发送密钥文件、密码、包含机密信息的屏幕截图或组织文件。
结束工作时,请使用账户的标准退出按钮并关闭浏览器,在公用计算机上尤其应如此。请勿在浏览器中保存密钥密码,也不要让已连接的介质处于无人看管状态。请定期查看有权访问组织资料的用户列表,并撤销不再需要处理电子文件的员工的访问权限。
常见问题
为什么电子发票信息系统无法识别电子签名密钥? — 请检查介质连接、密钥文件路径以及电子签名软件组件是否已启动。然后重新启动浏览器,并在官方网站上重新登录。
会计人员能否代表多个组织登录电子发票信息系统? — 完成身份验证后,会计人员只能使用其账户中可访问的组织资料。执行操作前,必须检查系统中选择的是哪一名纳税人的资料。
为什么已经登录,但所需功能不可用? — 请将所需操作与授予用户的角色和权限进行核对。如果用户可以使用相应功能,则可在组织资料中查看或更改访问权限设置。
如果证书无效,应当怎么办? — 请通过认证中心的官方服务检查其状态和有效期。进行身份验证和签署时,请使用有效的电子数字签名。
在浏览器中保存密钥密码是否安全? — 请勿保存此类密码,尤其是在多人共用计算机的情况下。密钥文件、介质和密码应以能够防止他人访问的方式保管。
官方法规信息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694 条规定了税务代理人按季度提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税申报表的期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694 条)。《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715 条载有关于特别税收制度的一般规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715 条),第 820 条载有关于雇员收入征税和统一缴款构成的规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820 条),第 264 条则规定了与非居民关联方结算相关的个别扣除事项的特殊规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 264 条)。这些规范调整相应的税务事项,但并未说明电子发票信息系统中的身份验证、资料选择或用户权限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