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70表按日历年度编制;如果在15C行申请抵扣或退还个人所得税超额部分,则附件270.03应与申报表一并提交。具体提交截止日期根据适用于相应申报人类别和报告期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规定确定;所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70、316、717和837条并未规定该期限。
哪些人需要提交270表申报表
在准备报告前,会计人员需要确定具体纳税人是否有义务提交相应期间的270表。为此,应考虑自然人的身份、其取得的收入、拥有的财产、负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70条并不规范该申报表的提交:该条涉及雇主对计提给员工的收入所产生费用的扣除,以及不属于自然人收入的个别费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70条)。因此,税法典条款编号与表格编号相同,不能作为确定报告提交义务的依据。
实际核查程序可以如下:
- 确定纳税人在报告日历年度内的身份;
- 确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规定的提交270表的依据;
- 核查哪些收入、财产、负债和税款计算应予反映;
- 另行确定是否存在个人所得税超额部分;
- 使用适用于相应报告期的表格及其编制规则。
不能仅因自然人此前提交过270表就作出判断。其身份和影响申报义务的情况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应针对每位纳税人和每个日历年度分别进行核查。
如何准备提交270表
应从核对原始数据开始。会计人员需要收集与申报表所涉日历年度有关的信息和文件。不应混合不同报告期的数据。
建议在发送报告前完成以下操作:
- 核查纳税人的个人识别号和所选纳税期。
- 将申报表数据与证明文件进行核对。
- 核查个人所得税的反映情况,并确定是否存在超额部分。
- 确定纳税人是申请将超额部分抵扣税款欠款或未来应付款项,还是申请退还至银行账户。
- 如存在相应要求,填写附件270.03,并将其数据与主申报表进行核对。
- 在签署和发送报告前,对各项信息进行最终核查。
申报表按日历年度编制。在附件270.03中,纳税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个人识别号或期间填写错误可能导致申报表或抵扣、退税申请无法被正确识别,因此必须在发送前核对这些信息。
还应单独核查所使用的表格模板是否与报告期相符。表格的名称和编号本身并不能证明其版本为现行有效版本。
何时填写附件270.03
270.03表名为《个人所得税超额部分的抵扣和退还申请》。根据表格编制规则第28款,如果申报表“纳税人基本信息”部分的15C行被勾选,则应填写该表。附件根据日历年度结果编制,并与申报表一并提交。
在270.03表的基本信息中填写:
- 纳税人的个人识别号;
- 提交申报表所对应的纳税期。
270.03.001行用于个人所得税超额部分的抵扣。该行反映申请抵扣的超额部分总额。抵扣税款欠款时,应填写预算分类代码、税额、滞纳金金额以及相应国家税收机关的代码。抵扣未来应付款项时,应填写预算分类代码、税额和国家税收机关代码。
将超额部分退还至银行账户,应在270.03.002行中反映。在规定的栏位中,应填写偿还现有税款欠款并抵扣未来应付款项后申请退还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以及银行信息:收款银行的个人识别代码、银行账号和银行识别代码。
在270.03.003行中填写扣缴义务人的商业识别号。发送前必须核查银行账户是否属于收款人、银行识别代码是否正确,以及所有信息中是否存在输入错误。
仅在通过15C行提出相应申请时才填写附件270.03。如果未勾选该行,则不存在规则第28款规定的附件填写依据。
提交270表申报表:期限与核查
270表的提交截止日期根据适用于相应自然人类别和报告期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规定确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70、316、717和837条未规定270表的提交期限:这些条款分别规范雇主费用、铀矿开采准备工作、专用移动应用程序以及投资项目条件的维持。不得使用这些条款的编号来论证申报表的提交期限。
在监控期限时,必须区分:
- 申报表所对应的日历年度;
- 相应类别申报人的提交截止日期;
- 实际发送日期;
- 信息系统接收报告的日期和状态。
必须区分报告已发送这一事实与其处理结果。提交后,应保存发送确认,并检查申报表的接收状态。如果报告被拒绝,会计人员需要查明系统所示原因,并更正导致申报表未被接收的信息或数据。
附件270.03不能替代申报表。根据规则,如果15C行被勾选,则该附件应与270表一并提交。抵扣或退还金额必须与个人所得税计算结果核对,而有关欠款、未来应付款项和银行账户的信息则应与纳税人的文件核对。
在2026年提交申报表时,不得自动采用其他报告年度或其他申报人类别曾使用的期限。义务依据、报告期和截止日期必须对应同一情形。
问答
270表按哪个期间提交? — 申报表按纳税期编制,对于所述表格,该纳税期为日历年度。
何时需要填写270.03表? — 如果申报表基本信息中的15C行被勾选,则应填写该附件。该附件用于申请抵扣或退还个人所得税超额部分,并与申报表一并提交。
申请抵扣的个人所得税超额部分应在哪里填写? — 申请抵扣的超额部分总额应反映在270.03.001行中。如用于抵扣欠款或未来应付款项,还应填写表格规定的相关信息。
将个人所得税超额部分退还至银行账户应使用哪一行? — 退还申请应反映在270.03.002行中。该行填写退还金额和规定的银行信息。
如何确定270表的确切提交期限? — 应适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中规范相应类别自然人就具体报告期提交申报表的规定。表格编号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70条的编号相同,并不能确定该期限。
能否单独提交附件270.03来代替申报表? — 不能。根据规则,如果申报表中的15C行被勾选,附件应与270表一并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