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达到退休年龄本身并不能免除个体经营者提交税务报表的义务。如果退休个体经营者属于必须提交270.00表(个人收入和财产申报表)的人员范围,则应按一般规定提交。退休人员的特殊规定主要涉及养老金缴款和养老金给付。这些问题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社会法典》规范。下面分析会计人员在2026年应核查退休个体经营者的哪些事项,以及应依据哪些规定。
关于退休个体经营者需要了解的重要事项
退休的个体经营者同时具有两种法律身份:
- 个体经营者纳税人。其税款及税务报表义务,包括270.00申报表,均由《税法典》规定。领取养老金并不取消这些义务; - 养老金给付领取人和养老金制度参与人。此处适用《社会法典》中关于统一累积养老基金(统一累积养老基金)养老金给付以及强制性养老金缴款(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的规定。
- 因此,一个常见错误是认为退休后“个体经营者什么都不用提交”。是否有义务提交270.00表取决于《税法典》所列的依据,而非退休身份。在编制2026年报表前,请根据现行版《税法典》和最新版270.00表核对这些依据。
- 统一累积养老基金的养老金给付:适用哪些规定
- 由强制性和(或)自愿养老金缴款形成的统一累积养老基金给付,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社会法典》养老金给付一章第5节(“统一累积养老基金和(或)自愿养老金缴款的养老金给付”)规范。
- 会计人员应注意一个重要细节。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026年11.06第306-VIII号法律,《社会法典》第217条将作出修订,并自01.01.2027起生效。2026年仍适用该条此前的版本。在规划2027年的业务时,则需要考虑新版本。在为退休客户提供咨询前,请核查在所需日期应对其情况适用哪个版本。
- 实务建议:如果退休个体经营者领取统一累积养老基金给付,请将基金出具的证明文件与该个体经营者的税务档案一并保存。如果《税法典》要求在报表中反映相关收入,这些文件将用于正确填报。
- 强制性养老金缴款:同意代扣
-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经营者已经退休后是否还需要缴纳强制性养老金缴款。强制性养老金缴款和强制性职业养老金缴款向统一累积养老基金计算、代扣(计提)及划转的规则和期限,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决议批准。这些规则的附件2规定了单独的表格:根据《社会法典》第248条第3款第2)项填写的缴款人同意代扣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的声明。
- 声明中应注明:
- 姓名(如有)和出生日期; - 个人识别号(自2013年1月1日之后的期间); - 同意代扣强制性养老金缴款; - 同意收集和处理个人数据; - 签名和日期。
从该表格可以看出,对于某些类别的人员,是否代扣强制性养老金缴款取决于缴款人本人的意愿表示。在决定是否为退休个体经营者及其退休员工计提强制性养老金缴款前,请核对《社会法典》第248条的条文。如果相关依据要求取得同意,应获取已签署的声明并将其存档。
如果缴款被错误划转
有时会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为退休人员划转强制性养老金缴款或强制性职业养老金缴款,例如付款信息填写错误,或者尚未厘清其身份便进行了划转。针对这种情况,规则中还规定了另一份表格:缴款人同意从个人养老金账户中扣除错误入账金额的声明。
其中应注明:
- 缴款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个人识别号; - 应退还的强制性养老金缴款/强制性职业养老金缴款和(或)滞纳金金额(用文字书写); - 如果错误金额通过多份付款指令划转,应按每份付款指令分别列明金额; - 同意处理个人数据、签名和日期。
- 建议:办理退款前,请将付款指令与个人养老金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以避免声明中的数据不一致。
- 2026年退休个体经营者会计核查清单
- 1. 税务报表。 根据现行《税法典》核查客户是否具备提交270.00表的依据。退休身份并不取消这些依据。 2. 养老金给付。 确定客户是否领取统一累积养老基金给付。适用给付日期有效的《社会法典》第5节版本。 3. 自2027年起的修订。 考虑第306-VIII号法律对《社会法典》第217条作出的修订。 4. 强制性养老金缴款。 核查《社会法典》第248条规定的依据。如果需要取得同意,应按规则附件2中的表格获取声明。 5. 错误划转。 根据缴款人的声明办理退还,并按付款指令分别列明金额。 6. 文件。 将声明、统一累积养老基金对账单和付款凭证保存在客户档案中。
- 常见问题
- 领取养老金是否免除个体经营者提交270.00表的义务? — 否,达到退休年龄本身并不能免除提交义务。该义务由《税法典》规定的依据确定,需要根据2026年的现行版本进行核对。
- 退休个体经营者是否需要缴纳强制性养老金缴款? — 这取决于《社会法典》第248条的规定。对于某些情形,规则规定只有在缴款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代扣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第248条第3款第2)项)。
- 如何退还为退休人员错误划转的强制性养老金缴款? — 缴款人应提交同意从其个人养老金账户中扣除错误入账金额的声明。如果有多份付款凭证,则应分别列明每份凭证对应的金额。
- 统一累积养老基金养老金给付规则是否会发生变化? — 是。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026年11.06第306-VIII号法律,《社会法典》第217条将作出修订,并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 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社会法典》第5节:统一累积养老基金和(或)自愿养老金缴款的养老金给付 - 强制性养老金缴款人同意代扣强制性养老金缴款的声明 - 缴款人同意从个人养老金账户中扣除错误入账金额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