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向非居民支付所得的哈萨克斯坦公司通常自行担任税务代理人。公司在支付源泉代扣税款,将其缴入预算并提交申报。对于非居民个人,代扣的是个人所得税;对于非居民法人,代扣的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取决于所得类型和收款人的身份。例如,对于持有25%及以上份额的非居民个人取得的股息,所得不超过230 000个月度计算指标的部分适用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超出部分适用15%的税率。非居民法人取得的股息所得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682条第1款第6)–7)项所列所得除外。下文将说明会计人员在2026年需要注意的事项。
2026年发生了哪些变化以及在哪里查找规定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正式施行。现在,哈萨克斯坦境内来源的非居民所得征税办法应当依照新版税法核对,而不能再依据旧版税法。往年的实务做法、合同模板和会计软件设置可能已经过时。因此,在2026年首次向非居民付款前,应重新核查:
- 新版税法规定的所得类型及其适用税率;
- 收款人的身份(个人或法人、居民或非居民);
- 哈萨克斯坦是否与收款人居民国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以及享受优惠需要哪些文件;
- 会计软件和申报表的设置。
具体税法条款的引用最好根据“Әділет”门户网站上的官方文本进行核对,因为新版税法的编号与旧版不同。
向非居民支付股息:2026年税率
eGov门户网站对2026年向非居民支付股息的征税办法作出了解释。
持有注册资本25%及以上份额的非居民个人:
- 如果所得金额不超过230 000个月度计算指标,适用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 如果超过该限额,则适用组合税率:230 000个月度计算指标以内的所得适用5%的税率,超出部分适用15%的税率。
作为哈萨克斯坦公司参与人(股东)的非居民法人:
- 股息所得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682条第1款第6)–7)项所列所得除外。
解释中的示例:一名非居民个人持有60%的资本,一家非居民法人持有40%的资本。对于该个人,适用以230 000个月度计算指标为界的5% / 15%累进税率。对于外国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在考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682条第1款第6)–7)项规定的例外情形后,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法人所持份额的大小本身不会改变该税率。
如果参与人的份额低于25%,或者支付的不是股息而是其他类型的所得,则需要依据《税法》另行核查征税办法和税率。上述规则不会自动适用于这些情形。
适用对象以及税务代理人应当做什么
哈萨克斯坦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股份公司、分支机构或个体经营者向非居民支付所得时,负有税务代理人的义务。收款人可能是外国参与人、外国承包商、外国雇员或顾问。会计人员应按以下步骤处理:
- 确定收款人的身份。需要确认该人员不是哈萨克斯坦税收居民,并确定其为个人还是法人。
- 确定所得性质。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和工资的征税方式各不相同。
- 核查国际协定。如果存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则可能适用较低税率或免税待遇。只有具备证明收款人居民身份的文件时,才能适用该待遇。
- 付款时代扣税款,并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将其缴入预算。
- 在申报表中反映相关金额。非居民个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在200.00表申报表的200.02附表中反映。向非居民法人代扣的企业所得税,应在相应的支付源泉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反映。
2026年的确切缴税和申报期限,请依据现行版本的《税法》进行核对。
1С中的常见错误:非居民未纳入200.02附表
2026年,会计人员经常遇到以下情况:自动填写200.00申报表时,非居民的税款金额未纳入200.02附表。即使手动选择个人,季度数据仍无法调取,尽管以往期间一切正常。
常见原因是个人资料卡中未注明“不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居民”状态。如果没有这一标志,软件会将该员工视为居民,不会把其所得和税款转入非居民附表。处理方法如下:
- 打开个人资料卡,检查是否已设置非居民状态;
- 如有必要,从所需日期起设置该状态;
- 重新执行申报表自动填写。
应当在申报期之前提前完成这项检查,尤其是针对新入职的外国员工和新聘用的外国服务提供者。
会计人员实用检查清单
- 根据2026年新版《税法》的规定核对与非居民签订的合同。
- 对于向持有25%及以上份额的非居民个人支付的股息,应对付款进行累计核算,以便及时发现是否超过230 000个月度计算指标的限额。
- 如果适用国际协定优惠,请保存证明收款人居民身份的文件。
- 检查1С中个人资料卡内的非居民状态。
- 确保会计记录、付款文件和申报表中的代扣税额一致。
常见问题
2026年向非居民个人支付的股息按什么税率征税? — 如果其资本份额为25%及以上,所得不超过230 000个月度计算指标的部分适用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超出部分适用15%的税率。如果份额较低,则需要依据《税法》核查征税办法。
外国公司的股息应代扣什么税? — 股息所得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682条第1款第6)–7)项所列所得除外。国际协定可能规定税收优惠,但必须具备证明文件才能适用。
非居民所得的税款由谁缴纳——非居民本人还是哈萨克斯坦公司? — 通常由哈萨克斯坦公司作为税务代理人在付款时代扣税款并将其缴入预算。
为什么1С中的非居民未纳入200.02附表? — 最常见的原因是个人资料卡中未注明“不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收居民”状态。设置该状态后,需要重新运行自动填写。
能否依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降低税额? — 可以,前提是哈萨克斯坦与收款人所在国签订了此类协定。只有具备证明收款人居民身份的文件时,才能适用该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