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在1C中应根据能够证明具体经济业务的单据登记采购,同时考虑合同条款和已采用的会计核算程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3条、第837–839条并未规定在1C中录入采购的程序:这些条款规范增值税超额部分退还的过渡程序,以及投资合同和协议中部分条件的延续。
如何在1C中登记采购
登记程序取决于组织采购的对象:用于转售的商品、材料、服务、设备或其他资产。实际操作顺序可以如下:
- 取得并检查供应商单据。
- 查找交易对手卡片,如不存在,则新建卡片,但不得重复已有数据。
- 选择与具体供货相关的合同。
- 创建入库单据,并选择与采购对象相符的业务类型。
- 根据供应商单据填写商品目录、数量、金额和税务信息。
- 过账单据并检查该业务在会计核算中的反映情况。
- 如有电子单据和银行付款,则将其与已登记的入库业务进行匹配。
具体菜单路径取决于配置、版本和界面设置。对于当前版本的“哈萨克斯坦会计”3.0.74.x和“哈萨克斯坦薪资与人力资源管理”3.1.37.x,应根据单据用途以及具体数据库中可用的模块确定命令所在位置。
应特别注意合同。如果与同一交易对手之间同时存在供货、销售和返利协议,则每项业务均应按照相应协议的内容反映。合同类型和结算参数应根据配置中可用的设置及交易的实际条件选择,而不能套用统一模板。
入库单据过账后,请检查:
- 供应商和合同是否与该业务的单据一致;
- 商品目录项目和计量单位是否选择正确;
- 数量和金额是否与供应商单据相符;
- 会计科目和明细核算是否确定正确;
- 同一单据是否被重复录入;
- 入库、付款和电子单据是否属于同一项经济业务。
如果过账结果与采购内容不符,应首先检查业务类型、商品目录卡片、合同、会计科目和会计政策设置。更正源数据后,应重新过账单据并再次检查其记账记录。只有在手工调整的依据明确,并已按照组织采用的会计核算程序予以记录时,才可使用手工调整。
1C中的买方:与供应商有何区别
“1C中的买方”这一查询涉及销售,而非采购。同一组织可以同时从某个交易对手处采购并向其销售商品或服务,但入库和销售属于不同的经济业务,应使用相应的单据分别登记。
在交易对手卡片中,务必避免重复。在新建项目之前,请检查名称和识别信息。重复卡片会增加对账难度:同一组织的欠款和周转额可能被分散到多张卡片中。
如果与交易对手存在多份协议,应根据具体业务的内容选择合同。供货、销售和返利可能需要分别控制,即使它们均与同一方签订。选择单据和明细核算的依据是业务条件及其证明单据,而不能只依据交易对手通常作为买方或供应商的角色。
在单据过账之前,建议检查具体业务中哪一方负有债务、结算属于哪份合同,以及单据币种是否与协议条件一致。这有助于避免在明细核算中混淆采购与销售结算。
购买1C:会计软件和服务
购买软件时,应事先确定解决方案的组成、用户数量,以及是否需要数据迁移、更新、培训和集成。除许可证外,报价还可能包括平台安装、数据库设置、初始数据迁移、接入电子单据流转以及后续维护。
此类工作的费用不能依据统一价目表确定:费用取决于所选交付方案、数据库规模、用户数量、迁移内容、定制开发和集成。因此,应在商业报价或合同中分别确定许可证、工作和服务的价格,并注明每项服务的内容和成果。
对于电子单据流转,应另行商定接入功能清单、组织数量、用户权限、交换程序和设置范围。开始工作前,应确定哪些单据将通过会计系统发送和接收、由谁负责将电子单据与数据库中的业务进行匹配,以及如何纠正差异。
购买前,请索取商业报价,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 配置和版本的名称;
- 许可证的套装和类型;
- 工作站数量;
- 数据迁移的内容和格式;
- 接入服务清单;
- 更新和维护程序;
- 用户培训范围;
- 工作完成期限;
- 成果验收标准;
- 各阶段费用及附加工作的条件。
还应单独确定交付方案与所用配置和版本的兼容性。如果数据库中存在定制功能,则在更新或迁移前,必须确定其中哪些功能需要保留,以及系统变更后由谁检查其运行情况。
在1C中购买固定资产
购置由组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对象,不仅包括录入入库单据。会计人员还需要确定对象用途、收集相关成本单据,在对象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办理入账,并按照组织的会计政策填写后续核算参数。
实际操作顺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 根据供应商单据反映设备或其他对象的购置。
- 检查与对象投入使用前准备工作相关的费用单据。
- 创建对象卡片,并事先排除与已有记录重复的情况。
- 在对象达到可使用状态后办理入账。
- 检查价值、部门、物质责任人和折旧参数。
- 将会计数据与合同、送货单、验收单以及有关对象购置和准备的其他单据进行核对。
如果设备已经到货,但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则不应机械地将入库和入账合并为同一日期。日期和单据必须反映业务的实际先后顺序。
不同1C配置和版本中的具体命令及模块名称各不相同。如果数据库经过定制,在批量录入同类对象之前,建议先登记一项业务并检查其记账记录,之后再继续录入其余数据。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7–839条适用于2026年1月1日前签订的特定投资合同和协议。对于投资优先项目和投资义务协议,在该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适用相应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7条)。对于投资协议,在协议期限届满前,继续适用其税收条件和税法稳定性保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8条)。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9条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原材料进口增值税免税待遇持续至相应投资合同期满(《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9条)。仅当组织拥有相应合同或协议时,才考虑这些规定。
常见问题
如何在1C中处理采购? — 根据供应商单据创建入库,选择交易对手和合同,填写商品、服务或资产,然后过账单据并检查记账记录。命令名称取决于配置、版本和数据库设置。
同一交易对手可以既作为买方又作为供应商吗? — 可以,前提是它们是同一组织。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和采购业务应使用不同单据登记,并归入与交易内容相符的合同。
如何核算带有返利的供货合同? — 入库按供货单据反映,返利则按照单独协议的条件或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及证明单据反映。合同类型和反映方式应结合所用配置中可用的功能进行选择。
购买固定资产与普通商品入库有何区别? — 固定资产对象入库后,应在其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办理入账,并填写后续核算参数。用于转售的商品则应按照不同的采购用途进行反映。
购买1C:会计软件前应检查什么? — 检查配置、版本、用户数量、许可证套装、数据迁移、更新、维护、服务、培训和实施费用。应以书面形式确定交付和工作内容以及验收标准。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是否规定了在软件中登记采购的程序? — 上述《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3条、第837–839条并未规定此类程序。第833条规定对2026年1月1日前提交的增值税超额部分退还申请和要求进行审查的过渡程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833条),第837–839条则涉及投资合同和协议中部分条件的延续。
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2026,第833条——关于审查2026年1月1日前提交的税务申请和增值税超额部分退还要求的过渡规定。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2026,第837条——延续2026年1月1日前签订的投资优先项目及投资义务协议的条件。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2026,第838条——延续2026年1月1日前签订的投资协议条件。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2026,第839条——延续根据2026年1月1日前签订的特定投资合同进口原材料的增值税免税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