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税务核算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为汇总和系统整理应税对象及涉税对象的信息、计算税款和其他预算缴款以及编制纳税申报表而记录核算资料的过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什么是税务核算,它与会计核算有何不同
税务核算的任务是收集和系统整理用于计算税款和其他预算缴款以及编制纳税申报表的信息。通常,税务核算以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采用基于简化申报表的特别税收制度且无须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的部分个体工商户除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核算资料包括(《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 会计资料——适用于根据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法规有义务进行会计核算的主体;
- 标准审计文件——适用于自愿提交该文件的主体;
- 原始核算凭证——适用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第4款所述的个体工商户;
- 发票;
- 税务登记簿;
- 税务表格;
- 税务会计政策;
- 其他作为确定应税对象和涉税对象以及计算纳税义务依据的文件。
因此,税务核算并不仅限于填写申报表。它涵盖核算资料、应税对象和涉税对象的信息、纳税义务的计算以及税务表格的编制。具体文件组成取决于纳税人的身份及其开展的业务。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自行组织税务核算,并确定在税务登记簿中汇总和系统整理信息的形式。对于共同经营活动,由普通合伙协议参与方的授权代表进行汇总税务核算:既对共同经营活动整体进行核算,也对每名参与方的参与份额进行核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如何在实务中组织税务核算
首先应分析经营活动: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开展哪些业务,会产生哪些应税对象和涉税对象,哪些文件包含计算义务所需的信息。然后需要确定如何将核算资料的数据汇总至税务登记簿并转入税务表格。
日常核算组织通常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 确定计算税款和其他预算缴款所需信息涉及的业务和对象清单。
- 确定作为记录每项业务依据的核算凭证。
- 在税务会计政策中明确所采用的核算程序。
- 确定用于汇总和系统整理信息的税务登记簿格式。
- 核查税务表格中的指标与登记簿及作为义务计算依据的文件之间的关联。
- 对于在税务登记簿中适用单独记录程序的业务,另行组织相关指标的核算。
税务会计政策必须与组织的实际业务流程相一致。其中所述程序应符合会计人员收集、汇总信息并将其转入登记簿和税务表格的实际方式。这有助于在各报告期内一贯采用选定的核算方法。
在日常控制中,不仅应核查义务的最终金额,还应检查核算资料是否齐全、业务记录是否正确以及指标转录是否连贯。经营活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适用于新业务的工作登记簿和税务会计政策条款。
个体工商户的税务核算与单独税务核算
对于采用基于简化申报表的特别税收制度且依法无须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的个体工商户,规定了特别程序。此类经营者应依照税务核算章节、《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1章以及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组织和进行税务核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对于此类个体工商户,原始核算凭证属于核算资料的组成部分。因此,无须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进行税务核算:经营者必须制作核算凭证、系统整理应税对象的信息并计算纳税义务(《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当不同经营方向或业务的指标需要分别核算时,应对数据进行单独系统整理。在实务中,应在税务会计政策中说明相关指标的记录程序,并在登记簿中设置单独的行、章节或分析标识。
不得以导致税务表格指标、税务登记簿与作为确定应税对象或计算义务依据的文件之间失去关联的方式合并信息。登记簿的结构应能够按照适用的核算程序连贯地汇总信息。
如果经营者有多个经营方向或不同性质的业务,宜在税务会计政策中明确哪些信息应单独记录,以及应在哪些登记簿中汇总。该程序应与经营者实际采用的核算组织方式和所持文件组成相符。
对于经营结构复杂的纳税人,原则仍然相同:核算以作为确定应税对象、涉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依据的资料为基础。登记簿的详细程度应根据业务构成和申报指标确定(《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如何选择税务核算与税收课程
评估税务核算课程时,应关注课程大纲,而非课程名称。对于哈萨克斯坦的会计人员而言,能够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的规定与核算资料、会计数据、税务登记簿及税务表格相结合的课程更有帮助。
课程大纲最好包含以下主题: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规定的税务核算概念和核算资料组成;
- 税务会计政策的制定和适用程序;
- 税务登记簿的建立与核查;
- 采用简化申报表且无须进行会计核算的个体工商户的税务核算;
- 不同业务和经营方向指标的单独记录安排;
- 有关检查文件、登记簿和纳税义务计算逻辑的实务练习。
会计核算与税收课程应说明两个体系之间的联系,同时区分二者的任务。学员必须了解,税务核算通常以会计数据为基础,而对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规定的个体工商户类别,则适用特别程序。
培训前应核查课程大纲所依据的法律版本。如果课程宣称适用于2026年,则其中的示例和法规条款引用必须符合该年度适用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此外,还应评估课程是否讲解核算资料的处理,以及其内容是否会随法律变化而更新。
常见问题
税务核算与会计核算相同吗? — 不相同。税务核算旨在系统整理应税对象的信息、计算税款和其他预算缴款以及编制纳税申报表。通常,它以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税务核算包括哪些文件? — 核算资料包括依法有义务进行会计核算的主体的会计资料、自愿提交的标准审计文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第4款所述类别个体工商户的原始凭证、发票、税务登记簿、税务表格、税务会计政策以及其他作为确定对象和计算义务依据的文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个体工商户有义务进行税务核算吗? — 是。对于采用简化申报表且无须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的个体工商户,规定应按照特别程序组织税务核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202条)。
如何组织指标的单独核算? — 应在税务会计政策中说明所采用的程序,并在税务登记簿中设置必要的分析项目。指标必须与作为确定应税对象和计算义务依据的核算资料相关联。
选择税务核算课程时应检查什么? — 课程大纲是否适用于2026年、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的引用是否正确、是否包含核算资料和登记簿的实务操作,以及是否单独讲解相应类别个体工商户的核算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