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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1C中的证明：在哪里查找以及如何开具工资证明"
country: KZ
lang: zh
author: Сапа Т.И. (https://buhgpt.kz/authors/sapa-ti)
date: 2026-10-17
canonical: https://buhgpt.kz/suraqtar/spravka-v-1s-gde-nayti-i-kak-oformit-spravku-o-zarabotnoy-zh
source: Buh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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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C中的证明：在哪里查找以及如何开具工资证明

> **TL;DR:** 2026年，与自然人结算证明根据工资核算数据在1C中生成，税务代理人必须在自然人提出要求后五个日历日内向其出具该证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46条）。表单的具体路径取决于配置及其版本：会计人员选择员工和期间，核对收入、扣除额、个人所得税和已支付金额，之后打印文件或将其保存为文件。 “1C中的证明”是什么意思 在1C中，“证明”一词可能指不同的文件和报表。它可能是员工工资证明、与自然人结算证明，也可能是用于详细说明已完成会计业务的计算说明。因此，首先需要确定员工、银行、国家机关或内部监督人员具体要求的是哪一种文件。 如果自然人需要《哈萨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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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与自然人结算证明根据工资核算数据在1C中生成，税务代理人必须在自然人提出要求后五个日历日内向其出具该证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46条）。表单的具体路径取决于配置及其版本：会计人员选择员工和期间，核对收入、扣除额、个人所得税和已支付金额，之后打印文件或将其保存为文件。

“1C中的证明”是什么意思

在1C中，“证明”一词可能指不同的文件和报表。它可能是员工工资证明、与自然人结算证明，也可能是用于详细说明已完成会计业务的计算说明。因此，首先需要确定员工、银行、国家机关或内部监督人员具体要求的是哪一种文件。

如果自然人需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规定的结算证明，其中应反映须在支付来源处纳税的收入金额、该收入的调减额、已采用的税收扣除额、应税收入、已计算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已支付收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46条）。

如果员工需要向特定接收方提交工资证明，会计人员应确定：

- 证明将提交至何处；

- 需要提供哪个期间的信息；

- 需要显示应计收入还是已支付收入；

- 是否需要将收入调减额、税收扣除额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列示；

- 是否需要负责人签字；

- 以何种形式出具文件——纸质文件还是电子文件。

“1C会计：证明”这一查询也可能涉及程序的内部报表。例如，在“哈萨克斯坦会计”配置中，计算说明可用于详细说明单项会计业务。其位置和内容取决于版本、数据库设置和用户权限。

计算说明不能代替工资证明或与自然人结算证明：这些文件的用途、数据组成和接收方均不相同。

1C中的工资证明：在哪里查找

无法为所有1C程序指定统一路径。表单的位置取决于所使用的配置、配置版本、可用子系统和用户权限。工资核算可能在单独的配置中进行，也可能在会计数据库内进行，因此不同组织的栏目和命令名称会有所不同。

实际查找步骤如下：

- 打开管理员工、计提和支付的栏目。

- 进入人事或工资报表。

- 查找收入报表、工资证明或与自然人结算证明。

- 如果没有现成表单，请打开员工计提报表并查看可用的打印表单。

- 如果没有所需命令，请检查具体配置的访问权限和功能。

最好使用“证明”、“工资”、“与自然人结算”、“员工收入”或“计提”等关键词在界面中进行搜索。不应使用为其他配置或版本提供的路径：相同的命令可能位于不同栏目中。

如果用户询问如何“从1C导出工资证明”，该任务通常包括两个阶段：首先生成正确的员工报表，然后将其导出为可用格式。仅保存文件并不能确认信息正确——导出前必须由会计人员审核文件。

如何为员工开具工资证明

生成文件前，请检查员工卡片和核算数据。证明中的信息不得与数据库中登记的计提、支付、扣缴和更正存在差异。

操作顺序可以如下：

- 如果信息数据库中核算多个法人实体，请选择相应组织。

- 选择员工，无须手动录入其姓氏及其他信息。

- 指定所申请信息的期间。

- 生成文件，并将汇总金额与工资报表进行核对。

- 检查相应期间的更正、重新计算和文件是否已经过账。

- 确认表单中注明了组织和员工的必要信息。

- 打印证明或将其保存为可用格式。

对于与自然人结算证明，应另行核对须在支付来源处纳税的收入金额、收入调减额、强制性养老缴费、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缴费、从民事法律性质合同收入中扣缴的社会缴费、基本税收扣除额和社会税收扣除额、应税收入、已计算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已支付收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46条）。

需要特别注意区分应计收入、税收扣除额、已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和已支付收入。这些指标不能机械地相互替代。如果接收方规定了自有表单，只有在与核算数据核对后，才能将1C中的信息填入该表单。

不建议在不更改核算文件的情况下直接修改打印表单中的金额。此类修改会导致已出具的证明与信息数据库不一致。如果发现错误，应首先查明原因，并按照组织采用的程序在核算中办理更正，然后重新生成证明。

税务代理人应在自然人提出要求后五个日历日内出具结算证明。该期限应从员工或其他自然人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且该自然人在一个日历年度内曾获得应计和（或）已支付的须在支付来源处纳税的收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46条）。

如何从1C下载证明并检查结果

生成证明后，请使用程序提供的打印、保存或导出命令。可用格式取决于配置和工作场所设置。发送前，请单独打开已保存的文件，并确认页面显示完整、表格未被截断且汇总金额清晰可读。

出具证明前，请检查：

- 组织和员工是否正确；

- 所选期间；

- 金额是否与核算数据一致；

- 如果出具的是结算证明，其中是否包含必填指标；

- 文件用途；

- 是否包含必要信息；

- 是否不存在多余的个人数据；

- 所保存文件是否清晰可读；

- 是否遵守结算证明的五日出具期限。

在哈萨克斯坦选择工资证明样本时，应考虑接收方和所申请文件的类型。银行使用的表单可能不同于与自然人结算证明，后者的内容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规定。如果接收方提供了模板或指标清单，则应将其要求的信息纳入其中；对于结算证明，则应保留法律规定的信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46条）。

不应将雇主出具的证明与税务机关出具的非居民收入文件混淆。此类证明根据非居民或税务代理人的税务申请办理，并应在规定日期中较晚日期起不迟于十个日历日内出具——即提交申请之日或提交相应税务申报之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03条）。

常见问题

1C中的工资证明在哪里？ — 具体栏目取决于配置及其版本。请在人事和工资报表中查找该表单，或使用命令搜索；如果看不到该表单，请检查访问权限和可用功能。

如何在1C中为一名员工开具工资证明？ — 选择组织、员工和所需期间，生成文件，然后在打印或保存前，将收入、扣除额、个人所得税和已支付金额与核算报表进行核对。

雇主应在多长时间内出具证明？ — 如果是与自然人结算证明，税务代理人必须在自然人提出要求后五个日历日内出具该证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46条）。

如何从1C下载工资证明？ — 使用已生成文件中提供的保存或导出命令。导出后打开文件，检查页面是否完整以及相关信息和金额是否正确。

可以手动修改打印表单中的金额吗？ — 不应脱离核算单独修改金额。如有错误，应首先检查并更正原始核算数据，然后重新生成文件。

计算说明与员工证明有何区别？ — 计算说明用于详细说明会计业务。员工证明包含其在特定期间内的收入和结算信息，而与自然人结算证明的内容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46条规定。

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46条——税务代理人出具与自然人结算证明的程序。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703条——关于非居民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来源取得的收入以及已扣缴、已缴纳税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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