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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按个人识别号核算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识别号如何将员工与计提额和缴费关联起来"
country: KZ
lang: zh
author: Сапа Т.И. (https://buhgpt.kz/authors/sapa-ti)
date: 2026-10-13
canonical: https://buhgpt.kz/suraqtar/osms-po-iin-kak-identifikator-svyazyvaet-sotrudnika-s-nac-zh
source: Buh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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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个人识别号核算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识别号如何将员工与计提额和缴费关联起来

> **TL;DR:** “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识别号”是什么意思 2026年，个人识别号用于对员工信息进行个人化核算，会计据此核对已计提和已缴纳的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存款及缴费；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存款和缴费本身属于社会缴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条）。因此，自然人资料卡、结算单据和申报数据中的个人识别号必须属于同一个人。 对于会计而言，“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识别号”这一组合的关键意义在于核算的个人化。雇主根据个人识别号区分其为之保存人事和结算数据的自然人。姓、名和父称有助于进行目视核对，但不能替代对识别号的核验。 在核算中，必须区分应计金额和实缴金额。社会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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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识别号”是什么意思

2026年，个人识别号用于对员工信息进行个人化核算，会计据此核对已计提和已缴纳的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存款及缴费；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存款和缴费本身属于社会缴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条）。因此，自然人资料卡、结算单据和申报数据中的个人识别号必须属于同一个人。

对于会计而言，“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识别号”这一组合的关键意义在于核算的个人化。雇主根据个人识别号区分其为之保存人事和结算数据的自然人。姓、名和父称有助于进行目视核对，但不能替代对识别号的核验。

在核算中，必须区分应计金额和实缴金额。社会缴费的应计金额尤其是指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纳税申报表中确定的金额。社会缴费的实缴金额是指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汇缴的金额，或由税务机关追缴的金额；确定某期间的金额时应计入退款（《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

个人识别号本身不能替代自然人的其他信息。会计必须考虑该人员的姓名、证件、收入性质、计提期间以及适用的社会缴费核算程序。如果员工的其他信息录入有误，仅个人识别号一致并不足够。

哈萨克斯坦按个人识别号核算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会计应检查什么

最好从原始资料和人事资料开始检查。应将个人识别号与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按照证件中的记载填写姓名。随后，应将这些信息与自然人资料卡、人事文件、计算资料及已准备的申报数据进行比较。

在计算和编制申报表之前，会计应检查：

- 个人识别号是否正确录入自然人资料卡；

- 是否为同一员工建立了具有同一个人识别号的不同资料卡；

- 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件一致；

- 关系性质和收入类型是否确定正确；

- 计提所属期间是否填写正确；

- 是否采用为该员工规定的社会缴费核算程序；

- 核算系统、结算单据和申报表中的个人信息是否一致；

- 核对时是否区分了应计金额、实缴金额和退还金额。

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存款和缴费与养老保险缴费及社会保险提存款一样，均属于社会缴费范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条）。因此，在进行个人核对时，会计不能仅因不同类型的社会缴费属于同一员工而将其合并。

不同单据中相同的个人识别号表明相关记录属于同一自然人，但不能证明金额、期间或缴费类型正确。这些要素应依据结算和缴费数据分别进行检查。

核对信息时，宜从身份证件开始，依次核对员工资料卡、计提记录和缴费记录。通过这一顺序，可以确定差异出现在哪个阶段：录入个人信息、计算金额、准备缴费或生成申报表。

如何在2026年申报表中反映个人识别号

在2026年的申报数据中，应从已经核验的核算数据中转录自然人的个人识别号，不得改变数字顺序。提交申报表前，应将识别号与姓名进行核对，并确认相关金额属于同一个人和同一个申报期间。

填写个人化信息时，会计必须区分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的数据与具体自然人的数据。组织或经营者的识别号与员工的个人识别号属于不同的核算参与方，不得相互替代。

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纳税申报表中确定的金额被认定为社会缴费的应计金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因此，即使总计金额在转录时没有出现算术错误，个人识别号错误也可能破坏申报记录与个人之间的关联。

计算事实也不得与汇缴事实混淆。社会缴费的实缴金额是指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汇缴的金额，或由税务机关追缴的金额。在确定某期间的实缴金额时，应从中扣除社会缴费的退还金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

由此可得出实际核对规则：首先核对个人信息和应计金额，随后核对缴费单据和实际缴纳金额。如发生退款，必须单独核算，以确保该期间的最终核对结果与缴费数据一致。

个人识别号的存在并不能自动确定收入性质或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因此，不能仅依据识别号选择信息反映方式。应以确立相关关系和收入支付的文件为依据，而个人识别号用于将记录正确归属于相应人员。

出现差异时应如何处理

如果核算系统中的个人识别号与员工证件不一致，应先确定正确的原始数据。此后，必须检查所有相关记录：自然人资料卡、人事文件、计提记录、缴费单据以及已准备的申报表。

实际检查顺序可以如下：

- 将个人识别号和姓名与身份证件进行核对。

- 确认收入和社会缴费归属于正确的自然人。

- 检查计提期间和收入支付依据。

- 将应计金额与计算数据和申报数据进行核对。

- 将实缴金额与缴费单据进行核对。

- 单独核算已退还的金额。

- 在提交申报表之前消除发现的差异。

如果在提交申报表前发现错误，应更正所有受影响的核算记录，然后重新生成并检查申报数据。如果错误的识别号已经进入结算单据或缴费单据，仅修改一张资料卡中的个人识别号是不够的。

如果申报表已经提交，则必须确定已报送信息中哪些内容受到错误影响：是只有个人识别号，还是社会缴费期间和金额也受到影响。更正原始数据后，应按照适用于已报送信息的程序更正申报表。

当计提金额与缴费金额不一致时，应考虑《税法典》规定的差异。应计金额在申报表中确定，而实缴金额与汇缴或追缴相关；退款会减少相应期间的实缴金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因此，更正个人信息与核对实际缴费是两个独立阶段。

此外，还必须区分会计上的缴费核对与获取个人在医疗保险体系中的参保状态信息。前者检查雇主的核算记录、申报记录和缴费记录。要获取个人的最新状态，应使用为此设置的官方服务。

常见问题

能否仅凭个人识别号查询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 — 访问官方服务时，个人识别号可用于识别自然人，但查询结果取决于该服务显示的信息。在会计核算中，还需核对姓名、期间、社会缴费类型和金额。

个人识别号为何对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核算很重要？ — 它有助于将个人计提记录和缴费信息归属于具体自然人。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提存款和缴费属于社会缴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条）。

个人识别号和姓名一致是否足够？ — 不足够。还需检查支付依据、期间、社会缴费类型、应计金额和缴费信息。

应计金额与实缴金额有何区别？ — 应计金额尤其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在纳税申报表中确定。实缴金额是已经汇缴或追缴的社会缴费金额，并扣除相应期间的退款（《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

核对缴费时是否需要考虑退款？ — 是。某期间的社会缴费实缴金额应扣除该期间退还给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的金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

只需更正员工资料卡中的个人识别号吗？ — 如果错误的个人识别号已用于其他记录，则不够。还应检查人事文件、计提记录、缴费单据以及已经生成或提交的申报表。

资料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条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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