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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增值税"
country: KZ
lang: zh
author: Сапа Т.И. (https://buhgpt.kz/authors/sapa-ti)
date: 2026-10-14
canonical: https://buhgpt.kz/suraqtar/nalog-nds-zh
source: Buh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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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

> **TL;DR:** 企业所得税是包括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在内的组织在承担相应纳税义务时计算缴纳的税款。 增值税是单独的税种，因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查询涉及不同的计算、核算表格及税款。办理增值税登记并不免除企业所得税及纳税人的其他义务。 哈萨克斯坦的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收的税款。会计人员必须确定交易的税务属性、增值税金额、进项税额抵扣权，以及应税和免税营业额的核算程序。 自2026年起，增值税税率为 16% 。必须办理增值税登记的营业额最高门槛为10 000个月度计算指标。按月度计算指标4 325坚戈计算，即为43 250 000坚戈。会计人员应监控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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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包括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在内的组织在承担相应纳税义务时计算缴纳的税款。增值税是单独的税种，因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查询涉及不同的计算、核算表格及税款。办理增值税登记并不免除企业所得税及纳税人的其他义务。
哈萨克斯坦的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收的税款。会计人员必须确定交易的税务属性、增值税金额、进项税额抵扣权，以及应税和免税营业额的核算程序。
自2026年起，增值税税率为16%。必须办理增值税登记的营业额最高门槛为10 000个月度计算指标。按月度计算指标4 325坚戈计算，即为43 250 000坚戈。会计人员应监控累计营业额，并及时核查登记义务。
增值税的实际管控包括：
- 核查纳税人及交易对手的登记状态；
- 确定交易属于应税还是免税；
- 核查原始凭证及税务信息；
- 核对销项税额与申报抵扣的金额；
- 核算调整、退货及混合交易；
- 核对会计账目与纳税申报资料。
按16%税率计算增值税的示例
如果商品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100 000坚戈，税额为100 000 × 16% = 16 000坚戈，含增值税的最终价格为116 000坚戈。如果凭证中已注明含增值税价格为116 000坚戈，则可按116 000 × 16 / 116 = 16 000坚戈计算出税额。
企业所得税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不能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针对组织所得征税，而在核算增值税时，须另行分析销售和采购交易、凭证及抵扣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具体应缴纳的税种取决于其适用的税收制度、交易、雇员、财产及其他情况。
为确定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义务，建议依次采取以下步骤：
- 确定适用的税收制度；
- 核查增值税登记情况；
- 区分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他义务的交易；
- 核查是否有雇员、财产及交通工具；
- 根据现行申报表和税务日历核对计算结果。
社会税也应结合税收制度和雇员身份单独核查。对于每笔支付，会计人员都必须确定其类型、收款人及相应的纳税义务。
个人所得税、社会税、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及雇主强制性养老金缴款
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款。社会税、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及雇主强制性养老金缴款义务，也应与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分开核算。在与自然人和雇员结算时，会计人员必须确定每项计提的依据、个人身份及适用规则。
如不分析这些情况，就不能对所有支付自动采用同一套计提项目。工作流程是先确定支付类型和收款人，然后分别计算每项义务并核查账目，之后方可编制申报资料及办理缴款。
增值税登记个体经营者：需要管控哪些税款和交易
个体经营者办理增值税登记并不能替代其他纳税义务。具体义务取决于其税收制度、经营活动、雇员、财产及其他情况。经营者需要单独办理交易凭证、进行增值税核算并履行申报义务。
仅向供应商付款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抵扣增值税。受让方必须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税额必须在规定凭证中注明，并且所取得的商品、工程或服务必须用于或计划用于应税销售营业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0条）。因此，会计人员不仅要核查付款，还要核查凭证、受让方身份及采购用途。
同时涉及应税和免税营业额的交易需要特别关注。合同或账单中“无增值税”的表述本身并不能决定核算方式：会计人员必须确定供应商身份、交易性质及已出具凭证的内容。
增值税税务核算与比例法
实行分别核算时，专用于应税营业额的商品、工程和服务所产生的进项增值税，在考虑调整后予以抵扣。为免税营业额而采购所产生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如果商品、工程或服务同时用于应税和免税营业额，则应按规定公式分摊税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9条）。
允许抵扣的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允许抵扣的增值税 = 可抵扣增值税 × 应税营业额 / 总营业额，其中，可抵扣增值税是同时用于应税和免税营业额的采购在调整后的进项增值税；应税营业额是纳税期内的应税营业额；总营业额是应税和免税营业额之和。
示例：进项增值税为160 000坚戈，应税营业额为6 000 000坚戈，总营业额为10 000 000坚戈。允许抵扣的金额为160 000 × 6 000 000 / 10 000 000 = 96 000坚戈。不得抵扣的金额为160 000 − 96 000 = 64 000坚戈。
计算前，必须区分用于应税营业额、免税营业额以及同时用于这两类营业额的采购。纳税期末应核查营业额、进项增值税、调整额及分摊结果。法定公式允许计算得出的可抵扣金额和不得抵扣金额均为负值（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9条）。
汽车税
“汽车税”查询可能涉及不同义务：拥有交通工具，或者在经营活动中购买、销售、进口或使用汽车。为组织核算，应首先确定所有人、交通工具的特征、交易类型及各方的税务身份。
没有所有人、汽车及交易的相关资料，就无法确定具体金额。如果汽车归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所有并用于经营活动，会计人员还需要采购凭证以及供应商注明的增值税资料。将进项增值税计入抵扣额时，必须遵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0条规定的条件。
增值税抵扣与发票开具
处理进项增值税时，会计人员应将税额与作为抵扣依据的凭证进行核对，核查受让方是否已在纳税人数据库中登记，以及采购是否用于应税营业额。如果规定了排除、增加或减少抵扣额的情形，在确定相应纳税期的抵扣金额时应将其纳入考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0条）。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纳税人以电子形式开具发票。在法律列明的情形下允许使用纸质形式，包括所在地无电信网络、信息系统出现经确认的技术故障、电子发票开具被暂停，以及紧急情况或紧急状态期间。纸质发票应按电子发票的格式一式两份开具，其中一份交给受让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92条）。
如发生经确认的技术故障，应在故障排除后的十五个日历日内将纸质发票录入电子发票信息系统。电子发票开具暂停措施解除后同样适用该期限。紧急情况或紧急状态结束后，录入期限为三十个日历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92条）。
除明确规定允许使用外币的情形外，发票上的价值和金额指标应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本国货币注明。开具纸质发票时，纳税人有权补充电子格式中没有的信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92条）。
对于符合行纪合同条件的合同项下交易，适用特别程序。如果委托人和（或）行纪人是增值税纳税人，无论行纪人是否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均由行纪人向买方开具发票。营业额应结合向买方销售的价值及委托人凭证中的数据列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95条）。
在1С中核查增值税
如果入库凭证中未显示增值税科目，应依次核查价格参数、增值税税率、税额、供应商信息及基础凭证的内容。此外，还必须将会计系统数据与供应商凭证及增值税抵扣条件进行核对。
进行调整时，会计人员应核查增加额和减少额是否已填写、税率是否正确，以及所选参数是否符合交易内容。更正相关信息后，必须再次核查凭证的最终金额及增值税在账目中的反映情况。
对于电子发票，必须管控凭证格式及允许使用纸质形式的法定情形。如果因系统技术故障、暂停开具电子发票或紧急情况而开具纸质发票，会计人员必须确保其随后在规定期限内录入信息系统（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92条）。
常见问题
哈萨克斯坦的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 企业所得税是对组织所得征收的税款。该税应与增值税及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其他义务分开计算。
2026年适用何种增值税税率？ — 自2026年起，增值税税率为16%。例如，不含税价格为100 000坚戈时，增值税为16 000坚戈。
何时可以抵扣进项增值税？ — 受让方必须是已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税额必须在规定凭证中注明，并且采购项目应已用于或计划用于应税销售营业额（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0条）。
应税和免税营业额的增值税应如何核算？ — 在分别核算时，应根据采购用途分摊增值税。对于同时用于两类营业额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采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9条规定的分摊公式。
如何确定汽车税？ — 首先需要确定汽车所有人、汽车特征及交易类型。没有这些资料，就无法确定具体金额。
何时可以开具纸质发票？ — 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92条列明的情形下允许使用纸质形式，包括特定技术和紧急情况。相关事由消除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凭证录入信息系统。
资料来源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0条：可抵扣的增值税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89条：增值税的分别核算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92条：发票开具要求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495条：行纪合同项下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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