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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如何在1С:Бухгалтерия中反映客户退货及ЭСФ的调整"
country: KZ
lang: zh
author: Сапа Т.И. (https://buhgpt.kz/authors/sapa-ti)
date: 2026-09-23
canonical: https://buhgpt.kz/suraqtar/kak-v-1s-buhgalteriya-otrazit-vozvrat-tovara-ot-pokupatel-zh
source: Buh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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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在1С:Бухгалтерия中反映客户退货及ЭСФ的调整

> **TL;DR:** 简述： 在购买方退货时，卖方需在1С:Бухгалтерия中办理«购买方退货»单据，并通过ЭСФ信息系统开具更正电子发票——部分退货时开具补充发票，全部退货时开具修正发票。16%税率的增值税在开具更正电子发票的所属期内进行调整。 实质：退货时发生的情况 当购买方退货时，会同时发生若干事项： 商品退回 卖方仓库——需要办理入库。 收入减少 ——此前确认的收入需要冲销。 增值税（2026年为16%）需调整 ——应缴税额减少。 ЭСФ需更正 ——通过ЭСФ信息系统开具补充或修正发票。 在哈萨克斯坦，按一般规则，发票须通过ЭСФ信息系统以 电子形式 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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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在购买方退货时，卖方需在1С:Бухгалтерия中办理«购买方退货»单据，并通过ЭСФ信息系统开具更正电子发票——部分退货时开具补充发票，全部退货时开具修正发票。16%税率的增值税在开具更正电子发票的所属期内进行调整。

实质：退货时发生的情况

当购买方退货时，会同时发生若干事项：

- 商品退回卖方仓库——需要办理入库。

- 收入减少——此前确认的收入需要冲销。

- 增值税（2026年为16%）需调整——应缴税额减少。

- ЭСФ需更正——通过ЭСФ信息系统开具补充或修正发票。

在哈萨克斯坦，按一般规则，发票须通过ЭСФ信息系统以电子形式开具。仅在无网络或技术故障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纸质形式——且仅为临时措施，此后需在15个日历日内录入系统。

补充ЭСФ与修正ЭСФ——本质区别

情形
ЭСФ类型
原发票的处理

部分退货，金额变更
补充发票——标注负差额
继续有效

全部退货（或原发票有误）
修正发票——录入更正后的数据
连同其所有补充ЭСФ一并作废

会计人员应做的事：分步操作

第一步：收集原始凭证

在进入1С系统前，请确保您已具备：

- 购买方的申请（索赔书）——退货的书面依据。

- 商品退货验收单——由双方签署，注明名称、数量、价值及原因。

- 退货发运单。

- 若商品属于需要СНТ的清单——请办理退货СНТ。

没有这套完整凭证，在税务检查中该项调整可能被提出异议。

第二步：在1С:Бухгалтерия中创建«购买方退货»单据

路径：销售 → 退货 → 购买方退货 → 新建

- 填写交易对方（购买方）、合同、仓库。

- 在«依据单据»字段中选择原销售单据——点击«根据发货单据填充»按钮将自动带入名称、价格及增值税金额。

- 核对表格部分：若为部分退货，只需填写实际退回的数量。

- 确认单据中的增值税税率为16%——即2026年适用的税率。

- 过账该单据。

1С将生成的会计分录：

业务
借方
贷方

收入减少（冲销）
6010「销售收入」
1210「短期应收账款」

商品入库
1330「商品」
7010「销售成本」

增值税调整
3130「应缴增值税」
1210「短期应收账款」

具体科目取决于您所使用系统的会计科目表设置。请核对会计政策。

- 如需向购买方退款——请办理«银行账户支出»或«现金支出单»。若款项抵扣未来供货款——请使用«债务调整»。

第三步：在ЭСФ信息系统中开具更正电子发票

ЭСФ的更正直接在ЭСФ信息系统（esf.gov.kz）中进行——1С并不直接向ЭСФ信息系统提交更改，1С仅生成核算单据。

部分退货 → 补充ЭСФ：

- 登录ЭСФ信息系统，找到原ЭСФ → «开具补充发票»。

- 勾选第5行「补充」，填写第5.1、5.2、5.3行，填入原ЭСФ的相关信息。

- 在金额栏中填写负差额——即以负号表示的退货金额。

- 使用电子数字签名签署并登记。

全部退货 → 修正ЭСФ：

- 找到原ЭСФ → «开具修正发票»。

- 第4行「修正」，填写第4.1、4.2、4.3行，填入原ЭСФ的相关信息。

- 录入更正后的数据（全部退货时金额为零）。

- 使用电子数字签名签署并登记。

ЭСФ须以电子数字签名签署。如非由负责人本人签署而是由授权员工签署——须有相应的授权令。

第四步：核实购买方的确认

ЭСФ开具后，作为增值税纳税人的购买方须在10个日历日内确认或拒绝该发票。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拒绝——ЭСФ将被视为自动确认。请在ЭСФ信息系统中核实该发票状态——应为«已送达»/«已确认»。

第五步：核对增值税申报表（300.00表）

- 若退货及ЭСФ更正与销售发生在同一所属期：一切内容在同一份申报表中反映。

- 若发生在不同所属期：增值税调整应在开具更正ЭСФ的所属期申报表中反映——无需就上一所属期提交更正申报表。

- 在1С系统中，数据将在生成300.00法定报表时自动带入。请核对销售营业额调整部分。

期限及注意事项

事项
期限/规定

开具修正/补充ЭСФ的期限
自原ЭСФ开具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限内

修正发票开具后已作废补充ЭСФ的恢复
自修正ЭСФ开具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

接收方确认/拒绝ЭСФ的期限
开具之日起10个日历日

故障排除后纸质ЭСФ录入系统的期限
15个日历日

СНТ被拒绝后开具修正ЭСФ的期限
自拒绝之日起不超过3个工作日

常被忽略的特殊事项：

- 不要将退货与反向销售混淆。若购买方为增值税纳税人，并就«退货»向您开具了其自己的ЭСФ，这实际上已属于反向销售——是完全不同的业务，涉及不同的会计分录及不同的办理方式。

- 修正ЭСФ不能用于变更供应商或购买方——那属于另一项业务。

- 开具修正ЭСФ时，此前对该发票开具的所有补充ЭСФ将自动作废。

- 增值税税率为16%。请确认1С及ЭСФ信息系统中所设税率均为该税率。

- ЭСФ中的金额以坚戈计，个别出口业务除外。

常见问题

❓ 原ЭСФ在上一季度开具，退货发生在当前。是否需要提交更正申报表？

不需要。补充或修正ЭСФ以当前日期（退货日期）开具，增值税调整反映在当前所属期的申报表中。无需就上一季度提交更正申报表——这既方便，也直接符合哈萨克斯坦税法典的逻辑。

❓ 若购买方为非增值税纳税人，退货时是否需要ЭСФ？

需要，如果您本人是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义务是针对作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卖方设立的，与购买方的身份无关。您需调整自身的应税营业额。例外情况——若您本人适用简化征税制且非增值税纳税人：此时仅需原始凭证（验收单、发运单）即可。

❓ 购买方不确认ЭСФ也不回应，该怎么办？

无需采取任何额外措施：若购买方在10个日历日内未拒绝该ЭСФ，则视为自动确认。若ЭСФ信息系统发生经主管机关确认的技术故障，则期限按未使用天数顺延。只需记录开具日期及10日期限的届满日期即可。

给会计人员的总结公式：原始凭证 → 1С中的退货单据 → ЭСФ信息系统中的更正电子发票 → 核对300.00申报表。请依次操作，善用«根据发货单据填充»功能——大部分数据将自动填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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