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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如何在1С:会计（哈萨克斯坦版）中计提和支付股息"
country: KZ
lang: zh
author: Сапа Т.И. (https://buhgpt.kz/authors/sapa-ti)
date: 2026-09-23
canonical: https://buhgpt.kz/suraqtar/kak-v-1s-buhgalteriya-dlya-kazahstana-nachislit-i-vyplati-zh
source: Buh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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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在1С:会计（哈萨克斯坦版）中计提和支付股息

> **TL;DR:** 简要： 在哈萨克斯坦版 1С：会计中，红利通过"红利计提"单据计提，通过现金支出凭证或付款委托书支付，个人所得税在源头代扣——公司自行将其缴入预算。在创始人数据正确录入的情况下，程序中的整个流程需要 15–20 分钟。 如何在哈萨克斯坦版 1С：会计中计提和支付红利 红利通过两份连续的单据办理："红利计提"和"支付"（现金支出凭证或付款委托书）。程序会自动计算税款并生成所有必要的分录。但在打开 1С 之前——请确保法律依据已经准备就绪。 首先——所有者的决定 如果没有关于分配净利润的股东大会（或唯一参与人）决定，程序中的计提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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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 在哈萨克斯坦版 1С：会计中，红利通过"红利计提"单据计提，通过现金支出凭证或付款委托书支付，个人所得税在源头代扣——公司自行将其缴入预算。在创始人数据正确录入的情况下，程序中的整个流程需要 15–20 分钟。

如何在哈萨克斯坦版 1С：会计中计提和支付红利

红利通过两份连续的单据办理："红利计提"和"支付"（现金支出凭证或付款委托书）。程序会自动计算税款并生成所有必要的分录。但在打开 1С 之前——请确保法律依据已经准备就绪。

首先——所有者的决定

如果没有关于分配净利润的股东大会（或唯一参与人）决定，程序中的计提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数字。该决定的日期就成为 1С 中单据的日期。还要确保 5610 账户（未分配利润）显示正余额：存在未弥补亏损时不得支付红利。

步骤 1. "红利计提"单据

进入：工资 → 红利 → 红利计提——创建新单据。填写组织、日期（=决定日期）、从自然人或交易对手目录中选取的收款人、扣税前的计提红利金额。

程序会自动应用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 2026 年 НК РК（2025 年 7 月 18 日第 214-VIII 号），对居民自然人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10%——支付金额不超过 210 000 МРП 时。当 МРП 为 4 325 坚戈时，210 000 МРП 的门槛接近 9.95 亿坚戈，因此对绝大多数 ТОО 参与人适用的正是 10%。超过该门槛——适用更高税率；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请到 buhgpt.kz 咨询。

过账后单据生成分录：

借方
贷方
内容

5610"未分配利润"
3030"应付红利"
红利计提

3030
3120"源头代扣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

步骤 2. 向参与人支付并缴纳税款

支付通过"现金支出凭证"（如果是现金）或"付款委托书"（如果是转账）办理。在依据处填"红利支付"，结算账户为 3030。分录很简单：

借方
贷方
内容

3030
1010 / 1030
向本人支付红利

用单独的付款委托书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缴入预算：

借方
贷方
内容

3120
1030
将个人所得税缴入预算

源头代扣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期限为——不迟于支付收入月份之后次月 25 日。不应错过这一期限：滞纳金从逾期第一天起计算。

重要细节：强制养老金缴款、强制社会医疗保险缴款、社会保险费及其他社会性缴款对红利不予计提。红利是资本参与所得，而非劳动所得。

步骤 3. 如果收款人是非居民

此时代扣的不是个人所得税，而是源头代扣的企业所得税。根据 НК РК 第 682 条，基本税率为 15%。如果非居民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不少于 25% 的资本，则适用累进税率：不超过 210 000 МРП 的部分为 5%，超出部分为 15%。对来自离岸司法管辖区的参与人——为 20%，无例外。

如果哈萨克斯坦与收款人所在国之间存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税务代理人有权在支付时直接适用较低税率——无需事先获得税务机关许可。条件是：非居民按期提交了居民身份证明，是收入的实际（最终）受益人，且该支付与其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常设机构无关。证明的副本须不迟于提交第四季度报表之日起五个日历日内转交税务机关。如果证明未按时收到——按标准税率代扣；非居民随后有权要求退还多扣的部分。

步骤 4. 报表

向自然人支付红利后，公司作为税务代理人在 200.00 表（源头代扣个人所得税部分）中反映金额。向非居民法人支付时——另外生成源头代扣企业所得税的 101.04 表。在 1С 中，这两个表都可通过报表 → 规范报表获取——计提单据的数据会自动填入。

作为收款人的自然人，如果其有其他应申报的收入，则在 270.00 表中反映红利：270.02.025 I 和 270.02.025 II 行——按两个区间的应税金额；270.02.026 I 和 270.02.026 II 行——已计算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已由代理人代扣的税款计入最终应纳税额。

常见问题

对 ТОО 参与人——居民自然人的红利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红利金额不超过 210 000 МРП 时（即当 МРП 为 4 325 坚戈时约 9.95 亿坚戈以内）为 10%。对大多数支付适用的正是这一税率。

是否需要对红利计提强制养老金缴款、强制社会医疗保险缴款和社会保险费？
不需要。红利不属于劳动活动所得，因此不对其计提任何社会性和养老金缴款。

可以用财产而非货币支付红利吗？
可以，如果章程有此规定。在 1С 中此类业务通过业务日志手动办理：借 3030——贷资产账户（例如固定资产用 2410，或存货用 1330）。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为所转让财产的市场价值。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请到 buhgpt.kz 咨询。

现金支付红利时是否需要通过 ККМ 打印收据？
不需要。支付红利既非零售贸易也非提供服务。有现金支出凭证即可。

如果参与人是持股 30% 的非居民，税率是多少？
由于持股超过 25%，适用 НК РК 第 682 条的累进税率：不超过 210 000 МРП 的部分为 5%，超过该门槛的部分为 15%。如果存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满足所有条件——可在支付时直接适用较低的协定税率。

如果需要关于核算、税务或 1С 设置的快速解答——请到 buhgpt.kz 咨询 BuhGPT：我们将按 2026 年最新规范分析您的情况，绝不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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