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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2026年如何在1C中反映存款存入、返还和利息"
country: KZ
lang: zh
author: Сапа Т.И. (https://buhgpt.kz/authors/sapa-ti)
date: 2026-10-17
canonical: https://buhgpt.kz/suraqtar/depozit-v-1s-kak-otrazit-razmeshchenie-vozvrat-i-procenty-zh
source: Buh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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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如何在1C中反映存款存入、返还和利息

> **TL;DR:** 2026年，1C中的存款按照单独核算原则反映：存入时作为资金从银行活期账户转入存款账户，返还时作为反向转账，利息则与存款本金分开核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并未规定如何在会计软件中反映这些业务：第131条规范向外交代表机构退税，第833条规定审理增值税超额部分退税申请的过渡程序，而第837–839条规定保留投资合同和协议的个别条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31、833、837、838、839条）。 如何组织存款核算 对于每一笔银行存款，都需要在1C中设置单独的明细核算对象。这样可以避免混淆活期账户和存款账户的余额，查看各家银行的资金流动，并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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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C中的存款按照单独核算原则反映：存入时作为资金从银行活期账户转入存款账户，返还时作为反向转账，利息则与存款本金分开核算。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并未规定如何在会计软件中反映这些业务：第131条规范向外交代表机构退税，第833条规定审理增值税超额部分退税申请的过渡程序，而第837–839条规定保留投资合同和协议的个别条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典第131、833、837、838、839条）。

如何组织存款核算

对于每一笔银行存款，都需要在1C中设置单独的明细核算对象。这样可以避免混淆活期账户和存款账户的余额，查看各家银行的资金流动，并将软件数据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录入业务前，会计人员应检查：

- 存款开立在哪家银行；

- 以何种货币核算；

- 资金存入期限；

- 是否允许追加存款和部分支取；

- 银行如何计提和支付利息；

- 利息是转入活期账户还是并入存款金额；

- 银行为每项业务提供哪些单据。

需要在1C目录中创建或检查专用于存款的银行账户。坚戈、美元和欧元存款应分别使用对应币种的独立账户。账户名称中可注明银行、币种和账户用途。这样有助于核对，并降低将外币业务登记为坚戈业务的风险。

还应检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以及所选核算明细。如果企业在同一家银行有多笔存款，应按照合同或所用配置中提供的其他明细特征加以区分。明细核算应能够分别确定每笔存款的余额、存入额、返还额和已计提利息。

资金存入和返还

将资金转入存款账户，反映的是企业资金在其银行账户之间的转移。在1C中，可使用活期账户与存款账户之间的银行转账单据办理该业务；如果已安装的配置提供相应业务类型，也可使用具有适当业务类型的单据。

办理存入业务时，需要检查：

- 转出账户——企业的银行活期账户；

- 转入账户——相应的存款账户；

- 两个账户的币种；

- 银行对账单中的金额和日期；

- 付款用途和合同信息；

- 单据生成的账务变动。

存款返还按相反方向反映：资金从存款账户转出并转入活期账户。返还金额应与合同条款和银行对账单核对。单据过账后，存款余额应减少相应的返还金额。

如果银行通过一笔付款同时转入存款本金和利息，会计人员必须拆分该笔入账的内容。返还的存款金额作为已存入资金的返还反映，银行支付的利息则单独核算。可使用具体1C配置所提供的单据和明细核算进行拆分。

业务类型名称、信息字段组成和银行单据填写方式因配置及其版本而异。因此，选择单据时应以已安装软件的实际界面为准。如果没有单独的存款业务类型，应使用可正确反映转账并保留与合同及对账单关联关系的现有银行单据。

如何核算利息和外币存款

存款利息必须与本金变动分开核算。登记业务的依据是合同、银行对账单和银行计算单。利息确认日期及所用明细核算应符合企业采用的会计核算办法。

实务中可能存在两种不同业务：

- 银行已计提利息，但尚未支付；

- 银行已将利息支付至活期账户或存款账户。

如果计提和支付发生在不同日期，则应依次反映。先根据银行单据登记利息计提，再登记资金到账。如果利息并入存款金额，该业务应增加银行确认的存款余额，同时单独保留已计提利息金额的信息。

如果银行单据仅包含实际支付，则应根据对账单并结合合同条款登记该业务。同时，需要在付款用途或明细核算中注明到账金额属于利息，以免在核对时被误认为是部分存款本金的返还。

对于外币存款，尤其需要正确设置账户币种，并同时核查业务币种和记账本位币金额。从坚戈活期账户转入外币存款账户时，可能伴随外币购买或兑换。从一个外币账户转入另一个外币账户，则反映另一种银行业务流程。1C中的单据必须与银行对账单中列明的业务一致。

每笔外币业务都应核对银行对账单、日期、币种、金额和所用汇率。汇兑重估结果应与利息分开核算，因为二者产生原因不同。应根据工作账户表、信息库设置和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核算科目、对应科目和明细核算。

如果存款以外币开立，不仅要核对坚戈金额，还要核对外币数量。如果外币余额不一致，即使坚戈等值金额相同，也不能证明核算正确。还应分别检查购汇、转入存款、计提利息和资金返还业务。

核算检查和版本特点

单据过账后，建议生成存款账户分析，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1C中的余额应与银行在报告日确认的金额一致。还应分别检查存款本金、已计提利息、已支付收益和汇兑重估结果。

配置更新后需要特别注意。更新可能会改变可用的业务类型、信息字段组成、单据填写规则和生成的账务变动。在反映新业务前，会计人员应检查已安装的版本号、银行单据格式以及该单据基于企业数据的过账结果。

如果单据是根据申请、预计入账或其他单据生成的，则必须核对已填写的银行账户、金额、币种、合同和付款用途。自动填写不能替代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错误选择账户或业务类型，可能导致存款余额与银行确认金额不一致。

期末结账前的实用检查清单：

- 每笔存款的余额均已与银行单据核对；

- 本金返还已与计提利息分开；

- 利息已有合同、对账单或银行计算单作为依据；

- 银行账户币种填写正确；

- 汇兑重估已与利息分开检查；

- 合同和银行单据已附加或可供查看；

- 更新1C后，已检查新单据的信息字段和账务变动。

如果标准单据无法填写所需的明细信息，应先检查核算设置、可用业务类型和已安装版本的功能。只有在确定核算方案后才能使用手工业务，并应明确业务内容，同时保留与合同、对账单和银行计算单的关联关系。

完成核对时，会计人员应跟踪每笔金额从对账单到会计登记簿的流转，并分别核查存入、返还和利息。该流程有助于发现单据重复、币种错误、明细核算不正确以及软件余额与银行资料之间的差异。

问答

将资金存入存款账户属于支出吗？ — 转入存款账户反映的是企业资金在银行账户之间的转移。利息和银行手续费应根据其业务实质及银行单据分别登记。

是否需要在1C中为每笔外币存款创建单独账户？ — 不同币种的存款必须分开核算。不同银行和合同也需要设置单独的明细核算，以便每笔存款的余额均可独立与银行单据核对。

如何反映存款本金连同利息的返还？ — 本金和利息应分开处理：存款本金作为已存入资金的返还反映，利息则依据合同、对账单和银行计算单作为单独入账反映。

为什么存款单据中没有“合同”字段？ — 信息字段组成取决于配置、版本和所选业务类型。应通过现有明细核算、付款用途或软件提供的其他字段保留与合同的关联关系。

如果存款返还单据生成时出错，应检查什么？ — 请检查配置和版本号、所选业务类型、银行账户、币种、金额及依据单据。然后将已填写的信息字段和单据生成的账务变动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如何检查利息资本化？ — 已计提利息金额应在核算中单独显示，新的存款余额应与银行确认金额一致。其依据为合同条款、对账单和利息计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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