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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1C中的对账单：如何生成并核对往来结算"
country: KZ
lang: zh
author: Сапа Т.И. (https://buhgpt.kz/authors/sapa-ti)
date: 2026-10-13
canonical: https://buhgpt.kz/suraqtar/akt-sverki-v-1s-kak-sformirovat-i-proverit-vzaimoraschety-zh
source: BuhG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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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C中的对账单：如何生成并核对往来结算

> **TL;DR:** 什么是1C中的对账单 在1C中生成对账单，是为了核对企业与交易对手在所选期间内的结算情况、检查欠款、发现差异，并准备提交合作伙伴确认的文件。程序中为此提供了“往来结算对账单”单据。可通过以下路径找到该单据： “销售” → “往来结算对账单” 。 对账单可帮助会计人员将往来结算信息汇总到一份文件中，并记录核对结果。可以根据交易对手的要求编制，也可以作为定期对账的一部分编制。在实践中，企业会结合业务量、合同条款和既定的欠款管控制度确定对账频率。 已生成的对账单本身不会更正会计数据。如果双方发现差异，会计人员需要检查原始凭证和已入账的业务，确定差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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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1C中的对账单

在1C中生成对账单，是为了核对企业与交易对手在所选期间内的结算情况、检查欠款、发现差异，并准备提交合作伙伴确认的文件。程序中为此提供了“往来结算对账单”单据。可通过以下路径找到该单据：“销售” → “往来结算对账单”。

对账单可帮助会计人员将往来结算信息汇总到一份文件中，并记录核对结果。可以根据交易对手的要求编制，也可以作为定期对账的一部分编制。在实践中，企业会结合业务量、合同条款和既定的欠款管控制度确定对账频率。

已生成的对账单本身不会更正会计数据。如果双方发现差异，会计人员需要检查原始凭证和已入账的业务，确定差异原因，然后才能在账务中进行有依据的更正。

如何在1C中制作对账单

首先打开“销售”部分，然后进入“往来结算对账单”单据列表并新建单据。各按钮的名称和表单元素的位置可能因配置版本、发行版及用户权限设置而有所不同，但总体操作流程保持不变。

填写对账单时：

- 选择以其名义进行对账的企业。

- 指定交易对手。

- 设置需要核对结算的期间。

- 如有相应字段，请明确合同或其他核算维度。

- 根据企业的会计数据填写信息。

- 检查期初和期末结算状况，以及期间内的业务。

- 保存单据并生成打印表单，以便提交给交易对手。

发送对账单之前，建议确认与所选期间相关的销售、采购、付款、退货及调整单据均已录入1C。如果某项业务缺失，或记在错误的交易对手或合同名下，对账结果可能不完整。

应特别注意单据日期、所选期间和结算分析维度。例如，同一合作伙伴的业务可能按多份合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对手的汇总结果与单份合同的数据可能不同，即使账务中不存在算术错误。

1C中与供应商的对账单

与供应商对账时，会计人员会将本企业的信息与合作伙伴的数据进行核对。应检查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入账、已付款项、退货、调整以及其他影响往来结算的业务。与买方对账时采用类似方法，但业务构成将取决于双方关系的性质。

生成单据后，将对账单的纸质打印版或电子版发送给交易对手。如果合作伙伴认可数据，双方可以按照其采用的程序签署经确认的文本。如果交易对手发送了自己的版本，最好不仅比较最终欠款，还要比较该期间内的每一笔业务。

产生差异的原因可能包括：

- 单据仅由一方入账；

- 双方采用了不同的业务入账日期；

- 付款被归入另一份合同或结算单据；

- 退货或调整尚未录入其中一方的数据库；

- 业务被重复录入；

- 录入单据时选择了其他交易对手；

- 双方核对的期间或分析维度不同。

发现的差异首先需要通过文件予以确认。不应仅为使对账单中的结果一致而修改1C数据。更正必须与实际业务以及作为核算依据的文件相符。

如何检查、保存和发送对账单

在提交给交易对手之前，请核对双方信息、期间和业务清单。检查期初结算状况是否与上一次对账结果一致，以及期末结果能否由本期单据说明。如果对账单涉及大量业务，按日期和单据类型依次检查会更加方便。

对于与对账相关的单据，1C提供了附件处理功能。可以通过单据界面存储对账单的电子版本和扫描件、往来函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无需单独打开附件服务目录：用户可直接通过“往来结算对账单”单据处理附件。

附件功能可能包括文件上传和存储、版本管理、电子签名及加密。具体功能是否可用，取决于所使用的配置、相关设置及用户权限。因此，企业应在工作流程中明确经确认的文本存储在何处，以及由谁负责存放。

收到交易对手的回复后，请将已签署或已确认的版本与相关往来函件一并保存。这样可以区分初始草案和最终版本，并在后续检查结算情况时还原确认过程。

交易对手之间的对账单在从债务人账户追缴税款欠款时也可能具有重要意义。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后，债务人应提交与纳税人共同编制的往来结算对账单；如果无法按收到通知之日编制该对账单，则还应和（或）提交证明往来结算情况的文件。经对账单确认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在相应金额范围内开具托收指令的依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186条）。

该对账单应与税款及预算缴款结算对账单相区别。后者由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人不同意通知中所列税款欠款金额时编制；该文件由税务机关负责人和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签署（《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税法》第183条）。

常见问题

在哪里可以找到1C中的对账单？ — 打开“销售”部分并选择“往来结算对账单”。在具体界面中，命令的位置可能取决于版本和用户权限。

如何在1C中制作与供应商的对账单？ — 新建对账单据，选择企业、供应商和期间，然后根据会计数据填写并检查各项业务。检查后生成打印表单并提交给供应商。

对账单会更正账务中的欠款吗？ — 不会。对账单用于核对并记录对账结果。错误应单独更正，且只能依据证明文件进行更正。

为什么企业和交易对手的数据不一致？ — 可能是由于对账期间不同、单据缺失或重复、业务入账日期不同，或者合同和分析维度选择错误。

可以将扫描件或电子文件附加到对账单吗？ — 可以，可以通过单据的附件界面存储相关文件。可用操作取决于数据库的配置和设置。

资料来源

- “往来结算对账单”单据的用途及其在1C中的位置

- “附件（往来结算对账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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